深圳: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暂停受理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

王帆2020-02-13 19:26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

2月13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可先行使用土地。

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按照抢险救灾工程先行使用土地。

使用单位应及时向辖区临时用地管理部门备案,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管理单位,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无需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

抢险救灾临时占用林地的,疫情结束后应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用林审批手续。

以上按临时用地先行使用的土地确需转为建设用地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应的,须在工程建设期间或疫情结束后申请完善规划、用地等手续。

关于土地供应,《通知》提出,此前以挂牌方式出让且疫情期间仍在公告的重点产业项目及总部项目用地,只有一家竞买单位的,在充分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继续组织出让。

对于其他需以集中拍卖方式出让的用地,可根据疫情实际情况中止或延期出让;疫情期间确需按公告时间出让的,应制定防控预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建设项目,需开展土地整备工作但尚未纳入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的,可先行实施土地整备工作,并给予整备资金保障。在疫情结束后再完善相应土地整备计划申报手续。

此外,《通知》还提出,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受理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

《通知》执行期为发布之日起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后通知自动失效。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