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赛科技董事长原普被监管部门出具警示函!

FutureWriter2020-02-14 22:19

2月13日,杰赛科技(002544.SZ)董事长原普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据启信宝数据显示,原普: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63 年 7 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中国矿业大学电器与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副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二研究所青岛分所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通信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2017 年 8月至今任中电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第一负责人。

监管部门披露信息显示:

经查,我局发现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一是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杰赛科技对相关新开发客户未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二是资金活动管控不到位。杰赛科技曾发生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导致公司发生资金损失的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7 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等规定。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杰赛科技对深圳市八羽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羽韵)的 2734.04 万元应收账款处于逾期状态。此前, 八羽韵曾于 2017 年向公司背书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并曾两批次向公司出具及背书商业承兑汇票, 到期后均无法兑付。杰赛科技对上述应收账款仅按照账龄计提 10%坏账准备,而未根据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合理估计坏账情况,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006 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问题导致公司 2018 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的规定。原普作为杰赛科技时任董事长,朱海江作为公司时任总裁,叶桂梁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品:21世纪经济报道,南财AI新闻实验室
作者:FutureWriter
数据支持:飞笛科技
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