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边际放松:浙商银行调降非“限购”城市首次购房首付比例至二成

辛继召2020-02-24 17:14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房地产行业,正在迎来边际放松。

2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可根据监管要求和当地政策,执行不低于20%的首付款比例。

房地产实行“因城施策”,非“限购”城市首次购房首付比例原则上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而限购城市仍执行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三成的政策。

浙商银行回应称,始终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关于限购和非限购城市差异化信贷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与银行同业执行要求基本相当。

浙商银行是12家股份制银行之一,于2004年8月开业,总行设在浙江杭州。2019年1-9月,浙商银行营业收入344亿元,同比增长25%;净利润114亿元,同比增长15.3%。

央行2月21日召开的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目前,已有20余个省份发布维稳房地产政策。2月21日,河南省驻马店市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率先降低了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

2月20日,央行公布了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4.05%,5年期以上LPR为4.75%。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下调了10个基点和5个基点。

5年期以上LPR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主要定价基准。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就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进行解读时表示,LPR下行基本上不影响个人房贷利率。房住不炒仍然是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主导方向,央行刚刚发布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银行可通过LPR加点方式确定个人房贷利率,基本保持原有水平。

在贷款首付比例上,2016年2月,央行、原银监会发布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今年1月,一线城市房价继续上涨,二三线城市涨幅连续回落。

国家统计局1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8%,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9%和3.4%,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4和0.3个百分点,均连续9个月回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4%和3.7%,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3和0.2个百分点,均连续10个月相同或回落。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