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服刑期满罪犯如何妥善释放?

南方+
2020-02-27 19:24

近日,湖北武汉女子监 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黄某某,在感染新冠肺炎后到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此事进行调查。

对这一事件,网友提出质疑:武汉封城期间,为何刑释人员还能离汉抵京?由此同样引发关注的话题是:疫情防控期间,在监 狱服刑的湖北籍人员,服刑期满后该如何做到妥善释放?如何避免一放了之?

湖北籍罪犯服刑期满能不能放?

《监 狱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 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那么,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服刑期满的罪犯,是否也可以按期释放呢?

对此,湖北省监 狱管理局工作人员在2月26日曾对媒体表示,对刑满人员会依法正常释放。如2月13日晚9时至2月14日零时,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兵分两路,将3名刑满释放人员送回汉川和大冶老家。

记者发现,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多地一批服刑期满的湖北籍罪犯,也都被依法释放。如江苏省司法厅发布的一则消息就表示,1月26日,无锡市司法局接到宜兴监 狱一名湖北籍罪犯家属求援电话,称“儿子于27日刑满释放,他正在从湖北驾车前往宜兴的高速公路上,刚得知湖北籍车辆不能下高速”。为尽可能缩短罪犯家属在高速公路上的留置时间,避免疫情感染风险,宜兴监 狱同意于当天凌晨办理刑释手续,并与罪犯家属商定在高速收费站路口交接,民警及刑释人员均佩戴口罩,落实防护措施,全程未与刑释人员家属接触。

一些监 狱对刑释人员落实“安置+就业”

依法释放,并不是一放了之。特别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在外省服刑的湖北籍罪犯刑满释放后有家不能回、出狱后生活没有着落的实际情况,很多监 狱也想了一些办法。

比如,积极联系湖北籍刑释人员亲属,掌握罪犯在所服刑省有无亲属。有熟悉监 狱管理情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监 狱首先会告知即将刑满释放的湖北籍罪犯当前疫情形势,及湖北限制人员流动的举措。在此基础上,如果其在本省有亲属,且对方愿意接收,监 狱就会联系家属过来办理相关手续。广东省女子监 狱此前表示,对于投靠亲属的,监 狱会询问亲属近期有无到过湖北、有无接触史、身体状况有无异常等,以确保刑释人员稳妥安置。

监 狱还会提前与司法部门对接,将湖北籍刑释人员送到过渡性安置基地。比如,广州市司法局不久前就和广东省女子监 狱达成安置帮教协议,将刑释人员安置在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工作人员还帮助其与母亲取得联系,并委托社工对她进行心理辅导。

重庆也有这样的做法。2月1日,重庆市女子监 狱一名湖北孝感籍罪犯黄某刑满释放后,监 狱联系当地镇政府,将黄某安排在当地作过渡性安置。

有的监 狱还会联系爱心企业,帮助老家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刑释人员落实“安置+就业”。如在广东肇庆监 狱,一名刑释湖北随州籍男子因家乡封城回不去,监 狱、司法局、救助站等多方提前协调救助,帮助其在当地一家园林设计公司找到工作,公司还帮他解决了住宿问题。

来源:南方+;祁雷

(编辑:吴桂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