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商银行获批筹建六个月后,股东“大换血”,两家公司退出

谢水旺2020-03-17 11:30

无锡锡商银行获批筹建六个月后,本应向监管提出开业申请,却遭遇股东“大换血”,两家公司退出。

3月16日,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豆股份”,股票代码:600400)发布关于锡商银行设立进展情况的公告。

红豆股份表示,公司于近日接到锡商银行筹建工作组通知,锡商银行已完成发起人股东调整的相关工作,并收到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0%以下股东资格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79号)。锡商银行本次新增发起人股东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发起人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感知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调整认购股份数量;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认购锡商银行股份。调整后的锡商银行股本结构如下:

 

(来源:红豆股份公告)

红豆股份强调,本次发起人股东调整事项不影响锡商银行已取得的中国银保监会批筹批复。

 

(注:获批筹建时股东名单;来源:红豆股份公告)

同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柯利达,股票代码:603828)公告称,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

柯利达表示,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基础上,与锡商银行筹建组以及主要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柯利达还称,截至目前,锡商银行尚未成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前,3月5日,江苏银保监局官网显示,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关于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10%以下股东资格的请示》(锡商银(筹)发〔2020〕3号)收悉。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兴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感知技术无锡有限公司分别认购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总股本9.99%、9.99%、9.99%、9.99%、6.04%股份的股东资格。

2019年9月17日,无锡锡商银行获批筹建,成为江苏省第二家、全国第19家获批的民营银行。

依托无锡引领发展、辐射全国的物联网产业格局优势,锡商银行定位于以移动金融和物联网技术为手段,探索和打造物联网银行,拟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物联网等相关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成长发展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构建多层次化的金融市场,提升无锡地区的金融综合竞争力。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