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疫情之下,跨境电商或将成为202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增长新亮点

南财快评李春顶,颜梁2020-03-18 18:31

随着农村网络和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新通道。

2020年必然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带来严重卫生和健康危机的同时,也将拖累世界经济与全球贸易。农产品贸易由于其食品的属性,首当其冲受到疫情的影响与冲击。与此同时,中美第一阶段协议已于2月14日正式生效,中国将扩大自美国进口农产品,预计将推动中美之间的农产品贸易。然而,新冠疫情已经蔓延全球,美国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遭受创伤,美股多次因暴跌而触发熔断机制,导致美联储于3月15日抛出了降息和量化宽松的双重措施,增加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确定性。 新冠疫情之下,2020年的农产品贸易形势令人关注。 

新冠疫情与农产品贸易 

新冠疫情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将是显著的。第一,农产品的供给受到疫情影响而下降,导致进口需求上升、出口供给不足。第二,疫情带来物流、仓储、检验检疫和清关的时间与费用成本上升,影响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第三,国外需求的下降和结构的变动影响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疫情的全球蔓延降低国外的进口需求,同时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消费结构,将更加重视健康环保以及卫生安全的农产品。第四,违约、延期付款等不确定性的风险会上升。

除此之外,疫情形势还容易形成一些新的贸易壁垒和滋生贸易保护主义。部分国家和地区对涉华的贸易救济案件相关事项进行了一些调整,如欧盟委员会调整了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案件调查程序,用贸易救济的手段影响中国农产品的对外出口。与此同时,目前中国的疫情已经基本控制和稳定,但疫情的全球蔓延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带来的影响需要密切关注。

农产品贸易展望 

2020年整体农产品贸易形势并不乐观,预计进出口增长率都会有一定程度的下滑。有利于农产品贸易增长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第一,中美贸易摩擦的形势缓和,“第一阶段”贸易协议已经正式签署并将进入实施,中国将扩大自美国农产品的进口,同时相互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取消也将有利于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增长。2月14日中美贸易协定正式生效以来,海关总署陆续发布关于进口美国产品的公告,允许符合要求的美国产品进口。2月25日,美国农业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了中美第一阶段协议执行的进展情况,表示中国已采取多项行动,按期开始执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与农业有关的承诺,取得了积极成果。 

第二,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措施的政策红利逐步释放,有利于农产品贸易的增长。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不断扩容以及开放措施的实施,主动扩大进口战略的推进,营商环境的改善和贸易便利化的推进,都将为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营造更好的环境和政策支持。 

第三,区域和多边经贸合作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农产品贸易,如“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非合作、中拉合作、上海合作组织的经贸平台、澜湄合作机制、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机制的建设等。 

第四,区域和双边贸易协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农产品贸易,尤其是区域全面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望于2020年签署和生效。 

第五,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对农产品的需求将不断增加,尤其是对高质量农产品的需求。内在需求的扩张也将增加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

第六,农业跨境电商等对外贸易的新业态发展将带动农产品贸易的增长。 

2020年的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不容小觑。目前最主要的挑战是新冠疫情及其在全球的扩散,给农产品贸易带来不确定性。同时,贸易保护主义的威胁难以避免。中美贸易摩擦未来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对全球农产品贸易和格局的影响会进一步发展。另外,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和全球贸易增速放缓的外部形势没有改变,客观上也不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增长。 

与主要贸易伙伴的农产品贸易趋势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的主要贸易伙伴有美国、东盟、巴西、加拿大、阿根廷、澳大利亚和欧盟。中美农产品贸易在2020年的发展趋势整体向好,中美经济贸易协定第一阶段协议明确指出,以2017年为基数,中国2020年从美国新增采购和进口的农产品规模不少于125亿美元,2021年从美国新增采购和进口的农产品规模不少于195亿美元;也即2020年中国从美国进口农产品至少达到366亿美元,2021年至少进口436亿美元。故而,中美农产品贸易预计在2020年会有较大的增长,尤其表现在中国从美国的进口上。不过,疫情的存在和蔓延预计会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协议的执行力度。

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在不考虑疫情影响的情形下,2020年也将呈现积极向好的增长势头。有利的因素包括中国与东盟的自贸区升级版政策不断落实,相互经贸合作深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可能会在2020年达成协议和正式生效;中国-东盟特色农产品贸易对接会以及农业产业园区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将推动农产品贸易;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和消费市场升级,对热带农产品需求增加,加上我国与东盟毗邻,农产品贸易潜力巨大。目前,东盟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也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二大进口来源地。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以蘑菇、大蒜、木耳、洋葱等蔬菜,柑桔、苹果、梨等温带水果,以及墨鱼、鱿鱼等水产品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为主;从东盟国家主要进口榴莲、香蕉、火龙果、龙眼等热带水果,棕榈油,对虾、鲶鱼、饲料用鱼粉等水产品,以及大米等。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农产品产业链加工、升级等方面的合作潜力也巨大。目前,中国企业在东盟建成了一批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及产业园区,覆盖了种植、养殖、加工、种业和仓储物流等产业链环节,包括粮食、水产、水果、剑麻、木薯等农产品。与此同时,双方还启动了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伙伴计划,促进了双方的农业技术合作。基于这些背景,2020年中国与东盟的农产品贸易必将呈现更好更快的增长势头。 

中国与巴西、阿根廷的农产品贸易在2020年的增长趋势呈现不确定性,整体不乐观。主要原因除了新冠疫情的影响外,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缓和,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与巴西和阿根廷的农产品贸易。目前,中国是巴西和阿根廷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2018年以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中国从巴西和阿根廷的农产品进口屡创新高,但这一趋势可能会在2020年画上句号。根据圣保罗研究机构Centro Insper Agro Global的预测,如果中美贸易摩擦结束,巴西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预计将会减少100亿美元,受影响的主要产品包括大豆、鸡肉、棉花、牛肉和猪肉等。 

中国与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的农产品贸易在2020年的形势也面临挑战,一方面是中美农产品贸易恢复的替代效应,另一方面是中国与加拿大的经贸关系,加上澳大利亚的山林大火预计会对农产品生产带来影响。 

中国与欧盟的农产品贸易在2020年的发展形势较为乐观,但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具体地,受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2019年中国从欧盟的农产品进口不断增加,尤其是小麦进口预计将达100万吨左右,其中以法国小麦为主。近年以来,中欧经贸合作不断推进,2019年4月共同发布了《第二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指出将在开放、非歧视、公平竞争、透明和互利基础上打造经贸关系,承诺将推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希望在2020年达成高水平的中欧投资协定。2019年11月中欧投资协定第24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双方达成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保护双边协定,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协定将保护中欧双方各100项地标产品,协定生效四年后,还将各增加175项地标产品;欧盟地标产品包括菲达奶酪、帕尔玛火腿、香槟和爱尔兰威士忌等,中国地标产品则包括安吉白茶、郫县豆瓣、盘锦大米和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协定的实施将推动中国与欧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 

新型业态的农产品贸易发展 

随着农村网络和物流等基础设施条件的完善,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为农产品出口提供新通道。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社区团购、拼购等电商模式不断发展。同时,“一带一路”建设为农产品跨境电商带来新机遇,沿线国家和地区食品工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除了部分东南亚沿海国家和中东欧国家食品工业基础较好外,其他国家的食品工业发展都相对滞后,对食品的进口需求较大,为中国与沿线国家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了条件。丝路电商已经成为中国外贸增长的新亮点,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016年底,商务部与智利外交部签署了首个双边电子商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3年多来,通过加强政策协调、规划对接、经验分享、信息互通,“丝路电商”建设已经取得丰硕成果,成员国扩大到22个,为数字化时代的双边经贸合作开辟了新空间,搭建了新平台。 

当前中国食品、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体系正逐步完善,“两法三规”正在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两法”即《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三规”即《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此外,《网络直播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直播主播管理规范》等规定相继出台,都为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规范的保障。另外,新冠疫情的存在也有利于助推跨境电商的发展,可以规避直接的人员接触和集聚。可以预见的是农产品跨境电商的发展或将成为2020年中国农产品贸易增长的新亮点。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经济贸易系主任;颜梁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

(编辑: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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