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降低商品房预售申请条件,放宽预售资金监管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03-23 15:57
3月23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克时艰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措施》提出,对已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且依法依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新建或者续建项目,允许申请提取监管账户资金金额不超过50%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新销售的商品房暂停预售资金监管。
(编辑:曾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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