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退休教授支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教授可享受10万元/年补贴

创新教育王峰2020-03-26 16:07

长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

近日,教育部印发《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计划面向西部地区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遴选组织一批高校优秀退休教师支教、支研。

据悉,2020年将从部分部属高校招募120至140名退休教师支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塔里木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

据介绍,《方案》打破了传统对口关系,采用“多对一”的方式,组织援受双方自由对接,是一种以资源流动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全新途径。

(2020年首批试点对口支援关系表)

《方案》要求,首批援派教师一般从教育部直属高校退休人员中遴选,年龄一般在70(含)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援派教师工作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短期授课、远程教育、同步课堂、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受援高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受援高校教师。

长期援派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短期和远程支援教师,按照“突出实效、形式多样、时间灵活”的原则,根据受援高校需求,认真做好支教、支研工作。

教育部从部本级经费中直接划拨资金,用于发放援派教师补助。同时,还积极协调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

首批援派教师拟于2020年春季学期到位。

教师援派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长期援派教师,享受受援单位同类同级别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按受援地有关规定正常享受探亲和寒暑假。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由受援单位报销一名家属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此外,《方案》规定的经费保障标准为:

1. 长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按月发放。受援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受援高校自行负担。

2. 短期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职称教师6400元/月、正高级职称教师8000元/月。

3. 通过远程教育、同步课堂、远程传帮带方式援教,课时费为100元/课时。

4. 到校开展学术讲座、报告等的劳务费或咨询费参照受援高校相关标准执行。

5. 受援高校提供岗前培训费、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采暖费等保障性经费。援派高校提供派出前体检费、遴选工作经费等。

(编辑: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