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1传44!哈尔滨聚集性疫情出现“跨省”传播

21沸点 2020-04-18 14:16

4月18日,黑龙江卫健委通报,哈尔滨4月17日又新增7例本土病例。显示哈尔滨聚集性感染疫情传染链条,还在继续延长。

黑龙江17日新增20例确诊病例 本土7例全部来自哈尔滨

2020年4月17日0-24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7例(哈尔滨),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哈尔滨),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哈尔滨)。截至4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1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470例,现有确诊病例32例(哈尔滨),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0例(哈尔滨19例、绥化1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牡丹江)。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1155人。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7192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6400人,尚有79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7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5例),均为中国籍,从俄罗斯输入,其中:黑龙江省4例、广东省2例、福建省2例、吉林省1例、河北省1例、河南省1例、湖北省1例、浙江省1例;新增境外输入疑似病例2例(从俄罗斯输入)。截至4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7例,其中:黑龙江省117例,其他省份260例;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75例;现有境外输入疑似病例5例;累计境外治愈出院病例2例。追踪到境外密切接触者209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906人,尚有118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020年4月17日0-24时,无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截至4月17日24时,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1例,其中:黑龙江省19例,其他省份22例。

哈尔滨16日新增7例均与此前确诊病例有交集

据黑龙江卫健委4月17日晚间通报,2020年4月16日0-24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3例(哈尔滨),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1例)中的4例,均与此前哈尔滨出现的医院内交叉感染有关。

4月16日新增的3例本土确诊病例,病例1王某3月28日-4月8日,曾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病例2龚某系病例1王某的丈夫,病例3李某系确诊病例于某的保姆(于某是此前“引爆”哈医大一院聚集性感染患者陈某的病友)。

据公布的行动轨迹显示,哈尔滨新增3例确诊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与哈尔滨这一波本土疫情的重点人物——确诊病例之一、87岁的陈某有关。此前,陈某4月2日因脑卒中到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就医,4月6日转诊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医,致使两院同病区多名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护士感染。

4月16日哈尔滨新增的3例确诊病例:病例1和2王某(女)、龚某是一对夫妻, 王某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与曾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的陈某相关联;病例3李某,系此前确诊病例于某的保姆,于某也是陈某的病友。

4月16日哈尔滨新增的4例无症状感染者,均是此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龚某,男,13岁,学生。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多次生活接触。

李某,女,68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曾在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李某,女,6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固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曾在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李某,男,62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曾在哈医大一院陪护病人。

值得注意的是, 13岁的龚某,是4月9日哈尔滨发现本土病例以来,最小的一名病患。

据哈尔滨市卫健委通报:从4月9日哈尔滨市新发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截至4月15日,累计确诊病例23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除解某待查外,其余37宗病例(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15例)均与韩某(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境外输入)及4月9日确诊病例郭某、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曹某、李某和4月10确诊病例陈某相关联。

加上16日新增的病例,意味着截至4月16日24时,哈尔滨共有44例病患(25例确诊病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与这一波从美国返回哈尔滨的22岁女留学生韩某引发的本土疫情传播有关。

一图看懂1人传播44人的传播链↓↓

哈尔滨聚集性疫情传染链出现“跨省”传播

4月15日,这起罕见的医院内聚集性感染,已导致3名护士“中招”。

如今,这个传染链竟然出现了“跨省”传播。据辽宁卫健委4月17日通报,4月16日,辽宁抚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华(女,46岁)证实与哈尔滨确诊病例有交集,交集点依然是哈医大一院。

据辽宁省抚顺市政府新闻办公室4月17日消息,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该市17日新增病例张某华情况。据介绍,张某华今年4月初曾回哈尔滨陪护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的父亲,目前其父已康复出院。

据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张某华4月1日与弟弟自驾车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看望父亲。4月2日和弟弟陪父亲在哈尔滨医大一院就诊,其父在呼吸一科9病室住院治疗期间一直陪护。

4月5日下午17:00至19:00,与朋友孙某仁到医院接父亲并共同进餐。4月10日其父病愈出院,当日15:00由弟弟开车将父亲接回父母家。张某华在父母家期间未外出。4月12日上午7:00和弟弟自驾车由哈尔滨返回抚顺。

据悉,张某华回抚后接到哈尔滨市疾控部门电话,告知其在哈尔滨医大一院同科室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建议进行核酸检测。4月16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专家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普通型确诊病例。

另据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消息,接到报告后,抚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按照程序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其行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进一步排查核实,对其居住的小区采取封闭管理,对密切接触者、间接接触者全部实行核酸检测,并实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有效控制传染源,坚决切断病毒传播渠道。截至4月17日,所有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排查出的相关人员首次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

近期,哈尔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已经出现了院内感染的情况。据黑龙江卫健委通报,哈尔滨4月15日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中,共有6名护士。

为此, 4月16日晚,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文涛主持召开视频例会,强调哈尔滨疫情反弹给防控工作拉响了警报。必须坚决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全面堵住传染源,做好医护人员防护。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医院感染,黑龙江省要求从即日起,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所有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开展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未经检测的不允许住院和转院。

这起感染还有极大风险引发下一宗聚集性感染。在辽宁卫健委的通报中,4月10日,张某华在父亲病愈出院后,曾在家中与母亲姚某琴、姑姑徐某凤、姨姚某茹、姨夫张某龙、姨姚某芝、姨夫王某国等一起吃晚饭。

扎堆聚集,吃饭聚餐,正是病毒“链式”传播的关键所在。还记得4月9日哈尔滨确诊病例郭某吗?引发哈医大一院聚集性感染的87岁患者陈某,就是郭某的密切接触者。这均始于3月29日的一场聚餐,当日郭某与陈某一家及多位朋友共同聚餐,后来陈某及其两个儿子相继确诊,由此病毒进一步蔓延。

这一波本土疫情如何传播开来的?

第一波:环境感染

据调查,从美国返回哈尔滨的22岁女留学生韩某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境外输入)。曹某与居家隔离的韩某为楼上楼下邻居,双方没有见面,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栋楼里,曹某可能接触韩某所污染的环境(如电梯等)致病。

第二波:亲友感染

之后,曹某传染给男友李某及自己的母亲王某苓和母亲的男友郭某明。

第三波:聚餐感染

之后,郭某明与王某苓同陈某一家聚餐,87岁的陈某及两个儿子参与聚餐,被传染确诊。陈某的两个女儿也随后被确诊。

第四波:医院交叉感染

陈某因脑卒中先后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和哈医大一院就医,致使两院同病区多名患者、陪护人员及护士被感染。

4月16日哈尔滨新增3例本土确诊病例轨迹

病例1:王某,女,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

3月28日-4月8日,在哈医大一院住院治疗。

4月8日15时,乘私家车出院回家。

4月9日-13日,居家未外出。

4月14日,经市第一医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2:龚某,男,7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病例1王某的丈夫。

4月1日-14日,居家未外出。期间,与妻子王某(病例1)共同生活。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运至省医院发热门诊住院部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病例3:李某,女,55岁,家政人员。常住地:哈尔滨市阿城区舍利街。系确诊病例于某的保姆。

4月2日-7日,居家未外出。

4月8日,乘公交车经阿城区到南岗区于某(雇主)家中。

4月8日-15日,于某家中工作。期间到药店买药1次。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4月16日哈尔滨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轨迹

无症状感染者1:龚某,男,13岁,学生。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30日-4月13日,与确诊病例多次生活接触。

4月14日,经哈尔滨市第一医院检测后回家。

4月15日,经120急救车转至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李某,女,68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古小区。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1日-8日,居家,期间曾到药店买药。

4月9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运至哈医大一院。

4月10日-11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李某,女,69岁,退休职工。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固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4月2日-4日,居家未外出。

4月5日,陪同患病丈夫,经120急救车转至哈医大一院。

4月6日-10日,哈医大一院护理丈夫。

4月11日,与丈夫一同转至隔离病房。

4月12日,与丈夫一同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3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李某,男,62岁,无业。常住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3月29日-4月9日,哈医大一院陪护病人。

4月10日,转至发热门诊隔离病房。

4月11日-15日,在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隔离。

4月16日,经120急救车转诊至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哈尔滨惊现链式传播,疫情防控是如何失守的?

4月9日,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例,打破了该省29天本土无新增确诊病例的纪录。截至4月16日18时,该病毒传染链已导致哈尔滨市36人感染,包括23例确诊病例和13例无症状感染者。

据通报显示,传染链源头是一位3月19日从美国回哈尔滨的“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在这29天内,新冠肺炎病毒是如何突破层层防控感染36人,哈尔滨境外疫情防控与院感防控又是如何失守的?

第一防线突破:境外病例传染本土病例

3月19日,22岁的女子韩某从美国回到哈尔滨。当晚22时左右通过“手拉手”方式转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富丽江湾小区。居家隔离的韩某隔离期间没有发病、没有症状,在3月31日、4月3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解除居家隔离。而在4月10日、4月11日的两次抗体检测中,IgM为阴性,IgG为阳性。

《新冠肺炎第七版诊疗方案》中提到,IgM抗体阳性表示近期感染,IgG抗体阳性表示感染时间较长或既往感染,因此韩某被确定为“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

韩某在国外何时、何地感染过?追究这个已无意义。人们关心韩某自回国后病毒是如何传播的?据哈尔滨市疾控中心与公安侦查机关联合调查发现,韩某有可能将病毒传染给了居住在同一栋楼、同一单元的曹某。

曹某与韩某是楼上楼下邻居,分别居住在402室和302室,二人并不相识。据通报分析,曹某与韩某所居住的建筑为一梯一户,整个单元共用一部电梯,电梯有可能是两者共同接触过的同一空间。此外另一种可能是,上下相邻两层因房屋结构也存在疾病传播的机会。

虽然,两者具体病情传播以及关联性还在调查,但不可否认,境外人员归国“居家隔离”而没有“集中隔离”为此超级传播提供了可能。

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方政辉在4月15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哈尔滨相关隔离政策以3月20日为界限分为两个阶段,3月20日之后,哈尔滨市对所有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哈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而3月19日回哈尔滨的韩某按照当时政策规定,执行了居家隔离观察。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曾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解释为什么不主张境外人员居家隔离。对于入境人员,如果等出现症状实际已造成传播。新冠肺炎潜伏后期已有传染性,如果入境人员在家庭中进行隔离,和家庭成员有生活接触,当出现症状这种传播已经发生。如果集中隔离,就可以规避这种现象。

如果按哈尔滨政府秘书长的解释,韩某“居家隔离”是在哈尔滨发布境外回国人员必须隔离政策的3月20日前,意味着韩某居家隔离并无不当。

不过,健康时报记者查询发现,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3月6日发布的《入境疫情防控温情提示》显示,来自疫情严重国家的入境人员需统一集中隔离14天。

如果哈尔滨对3月19日回哈尔滨的韩某进行“集中隔离”,也许就守住了第一道境外疫情输入防线,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1传36”超级传播事件。

新冠病毒,在哈尔滨撕开了一个口子。

第二防线突破:聚餐导致新一轮传染

在这次哈尔滨的超级传播事件中,郭某明成为新一轮传播的重要节点人物。

他就是4月10日官方通报的新增的1例本土确诊病例,也是打破黑龙江省29天无本土新增病例的关键人物。

那么,人们要问,郭某明跟曹某又是什么关系呢?

曹某是一名无症状感染者(4月14日转为确诊病例),根据官方通报,曹某家庭成员之间交往频繁,病毒在曹某家中进行了快速传播。曹某的男朋友李某、母亲王某苓均被感染。而母亲王某苓的男朋友就是郭某明。

郭某明54岁,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宏伟路,4月7日,郭某明在女友王某苓的陪同下,到市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查郭某明体温37.5℃并伴有咳嗽等症状,肺CT显示有明显症状,经专家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被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4月9日,专家组会诊认定他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确诊患者郭某明与其女友王某苓(无症状感染者)在3月29日与陈某一家进行了聚餐,从而埋伏下了新一轮的聚集性病例。

87岁的陈某与郭某明是好朋友,3月29日这天,87岁的陈某带着两个儿子与郭某明和王某苓,一共7人聚餐。

目前已有5人感染。陈某与他的2个儿子都为确诊病例。

“聚集性疫情是防治的重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学首席科学家曾光曾表示。根据现有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征的认识,发现有一些病例属于轻症,有一些病例在潜伏期有传染性。有部分人在前期没有任何明显征兆,却有传染性,过了潜伏期就会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在聚会、聚餐过程中,无法判断一起聚集的人是否有传染性。

聚会、聚餐时,相互交流频繁,吃饭喝水张口,是病毒传播的最佳途径。既然这种疾病在人际间传播能力较强,减少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就显得极其重要。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提醒,为避免人群聚集引起的交叉感染,要减少出门、杜绝聚集,不去人多的地方,对自己也是对他人负责。

“目前,疫情还没有完全结束,并且我们还面临着境外输入性病例的压力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等传播的巨大风险。因此,我们依然要遵守不聚餐、不聚集、出门戴口罩等相关规定,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医师喻成波提醒。

第三防线突破:医院内现26例被感染者

陈某一家人的感染是不幸的,然而,这场传播链条仍在蔓延。

因聚餐感染的87岁的陈某因脑卒中住院,截至到4月16日,又引发了两家医院内26人的感染。新冠病毒骤然发威,形势开始变得严峻。

4月2日~4月5日,聚餐后的陈某因脑卒中在哈尔滨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4月7日~4月9日,他又因出现发热症状在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

“陈某入院前,我们都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进行了检查,并未发现异常,才收治入院的,根据我们的了解,陈某之前并未表现出相关症状。”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工作人员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然而,正是这一原因,在医院看病的陈某导致了两家医院的同病区病友及其家属共26人被感染。

这场罕见的“院内感染”震动了公众,也让正在陆续复医的各地医疗机构再次收紧。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主任医师林明贵认为,采取严格的隔离措施,对住院病人进行严格的筛查,做好病人与病人之间的隔离,避免医院内出现感染。

针对此次事件中出现的院内感染事件,4月14日晚,哈尔滨市召开疫情防控会议,会议提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疫情防控的新情况、新变化,细化完善医院防控流程,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全面提升院感防控水平。

4月15日,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干部任免职名单显示,60岁的秦德亮被免去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追根溯源,复盘整个过程,可以看到三道防线,如果我们守住任何一个关口与节点,都有可能避免“1传36”后果的出现。

由于本土新增疫情出现,截至4月11日下午3时,哈尔滨已排查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56人,哈尔滨对涉及的住宅小区单元、有关活动场所采取了封闭管控、消毒等措施。

另外,原定4月17日初中毕业学生开学也向后推迟了……

疫情防控不力,哈尔滨副市长等18人被追责问责!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7日下发通报,对哈尔滨市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的18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追责问责。通报指出,哈尔滨市自4月9日以来新增确诊病例26例、无症状感染者19例。从疫情发展看,这是由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传染、因家庭聚集及住院引发的疫情,暴露出哈尔滨市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没有切实履行好属地领导责任、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岗位责任,疫情管控措施存在漏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不力,对责任人必须从严处理。

经省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总指挥陈远飞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傅松滨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经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哈尔滨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丁凤姝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道外区副区长赵琪政务记过处分。

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道外区大有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宋伟东党内警告处分。

经哈尔滨市卫健委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市第二医院党委委员、院长,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总指挥徐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市第二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宏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胸科医院党委委员、院长纪滨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哈尔滨市第二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关玉强(负责该科工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哈尔滨市胸科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医院医生马秋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医院技师于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哈尔滨医科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薄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口腔医学院院长,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牛玉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委员魏云巍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医务处处长朱孔东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经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附属第一医院护理部主任王晓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附属第一医院保卫科科长李志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附属第一医院医务科副科长李峒作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综合自黑龙江卫健委、辽宁卫健委、南方都市报、健康时报等)

(编辑:叶映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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