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乱象受到重罚。
浙江银保监局日前公布了两张罚单——余杭德商村镇银行和浙江富阳恒通村镇银行因经营性贷款和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而被罚65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余杭德商村镇银行由于未有效管控贷款资金使用,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被挪用于购房,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
据了解,个人经营性贷款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贷款对象包括个体工商经营者、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合伙人或自然人股东等。
浙江富阳恒通村镇银行因未有效管控贷款资金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30万元。个人消费贷款则是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买车、房屋装修、旅游教育等个人合法合理的消费支出,不得将贷款用于购房和投资等用途。
针对房抵经营贷可能流入楼市的情况,监管部门已紧急出手。
4月20日,人民银行深圳中支货币信贷处向辖区内各商业银行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针对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情况立即开展自查。
(来源:综合自央行、银保监会等)
(编辑:叶映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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