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建议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

包雨朦2020-05-13 18:18

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

关于快递箱延期收费的问题,中消协今日发声。

5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其官方微信号上表示,设立在小区内为消费者提供的智能快件箱服务,应当纳入小区物业服务业务范围,合理保管期限内不应单独收取服务费用,并妥善做好保管期外的服务衔接。对于确有需要超期限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的,其收费标准的确定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

近日,顺丰控股子公司丰巢智能柜宣布将对快递保管收取延期费用:普通用户可以免费保管包裹12小时,超时后每12小时收取0.5元。如不愿付费,可办理会员,月卡每月5元,季卡每季12元。

这一举措引发市场讨论,并使顺丰陷入舆论漩涡。5月6日,杭州东新园小区直接停用了快递柜,目前,杭州、上海已经有上百个小区准备暂停丰巢快递柜。紧接着,《上海中环花苑小区致丰巢公司的公开信》被网友大量转发,关于顺丰快递柜收费的合理性问题得到广泛讨论。

对此,中消协认为,智能快件箱服务是快递行业服务环节的细化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对快递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智能快件箱在服务差异性、服务互动性等方面,弥补了成建制小区依据普遍服务标准设立的投递箱的不足,但其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

原有投递箱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

中消协指出,智能快件箱服务涉及小区物业、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公司、电商平台以及业主委员会、小区消费者等多方利益主体,需强化综合监管、共同治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小区物业及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快递企业、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通过智能快件箱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前,应当一对一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保管期限以及服务收费标准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事项,并得到消费者同意。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于涉及小区消费者利益事项,要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充分听取消费者意见,保障消费者监督权、建议权。对于违反邮政管理、物业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小区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查处。

中消协在文章中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消费者需求,既要满足消费者对普遍服务提出的更高质量要求,又要适应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要,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努力服务广大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

(作者:包雨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