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申请注册口头禅声音商标,我们还能说这句话吗?
最近,李佳琦注册“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的新闻引发关注。对此,李佳琦方面回应称,系保护性注册。5月13日,#李佳琦申请注册口头禅声音商标#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
据启信宝信息显示,4月7日,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广告销售类声音商标“Oh my god,买它买它!”。目前状态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收文”。
该声音商标的具体描述为:本件声音商标以知名网络主播李佳琦人声,念出“oh my god,买它买它!”语速较快,奔放有力,极具情绪调动性,声音具有极强的个人风格和识别度。
启信宝显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戚振波。大股东为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李佳琦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49%,成为疑似实控人。
网友:自带声音的热搜!
对于李佳琦申请声音商标一事,不少网友表示支持:
“现在很多商家用他这段声音制作视频,卖一些他没推荐过的东西,好多人因为这个声音购买产品被骗,支持李佳琦!”
声音也能注册商标吗?
此新闻一出,不少网友发出疑问:声音也能注册商标?
还真可以。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标法》首次将声音商标纳入可注册范围。
声音成为注册商标,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第一,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不能滥用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比如军歌、国歌等;
第二,声音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第一时间引发客户对商品或服务的联想,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条件反射;
除此之外,声音商标的申请原则和传统商标还有很大差异。它必须是已经为大众所熟知的,有特定指向性的声音。
国内已有申请先例
据北京晚报报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开始曲是《商标法》修订以来中国首例成功注册的声音商标。
2016年7月7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注册证书,“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开始曲”通过核准获得在第38类和第41类的商标专用权。
此前,也有企业申请过声音商标。比如腾讯曾申请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注册商标。
这场申请多有波折。QQ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从申请到诞生前后花了4年多时间。
2013年国家《商标法》进行修改,首次将声音作为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列入其中。2014年5月4日,腾讯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商标的注册申请。
2015年8月11日,商标局以“申请商标由简单、普通的音调或旋律组成,在指定使用项目上缺乏显著性”为由驳回申请。
因此,腾讯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申请商标的音频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申请商标的光谱表、频谱表、波形图等等,最终腾讯胜诉。
2018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申请的“嘀嘀嘀嘀嘀嘀”声音商标具有显著性,支持QQ提示音注册商标。
北京高院认为,“嘀嘀嘀 嘀嘀嘀”声音通过在QQ上的长期持续使用,具备了识别服务来源的作用。一审法院认定该申请商标在与QQ相关的“信息传送、提供在线论坛、计算机辅助信息和图像传送、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数字文件传送、在线贺卡传送、电子邮件”服务上具备了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北京高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QQ提示音准予注册。
无独有偶,泸州老窖公司也曾申请注册声音商标。
2016年3月18日,泸州老窖公司向商标局申请将“国窖1573”的广告声音注册成声音商标。但是该注册申请遭到商标局驳回。
泸州老窖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过最终,法院判决,该声音商标缺乏显著性,予以驳回。未能成功注册成为声音商标。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申请商标总时长约为29秒,鉴于其时长过长,其背景乐亦未具有极其高的辨识度或因原告极其大量的使用而让相关公众足以将其作为商标识别。
整体而言,声音商标与传统图形、文字、颜色等视觉性商标具有较大差别,其审查标准也较高,目前国内获准注册的声音商标也较少。
因此,李佳琦申请注册成声音商标的“oh my god,买它买它!”,是否符合《商标审查标准》中对声音商标的界定,尚不确定。
(来源:综合自北京晚报、光明网、启信宝等)
(编辑:叶映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