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再深化!中央要求探索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

刘美琳2020-05-19 21:37

深化户籍改革,在中央重磅文件中再次出现。

5月18日晚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如何理解“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认为,个别超大城市指的是北京、上海,甚至只有北京。而其他城市,包括广州、深圳、重庆、天津这些超大城市在内,未来都有望进一步放宽户籍门槛。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则指出,在当前的城镇化思路下,提出探索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最终目标仍是逐渐走向人口自由流动。换言之,当前阶段要探索与实现的,“是在核心大城市所面临的问题和长期的人口自由流动目标之间寻求一种平衡。以城市群之间相互累计居住年限作为一种落户标准,就是在这种渐进的过程中,从城市群内部首先开始探索人口自由流动。”

引入地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

未来,从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和居住证互认,到基本实现居民待遇同城化的过程中,还需要破除哪些方面的阻碍?

陆铭认为,对于城市群内的人口流入地区、尤其是中心城市,不应在土地供应层面继续设立太大的限制,而应允许核心城市逐渐发展成为都市圈,并且在都市圈内部继续增加土地供应、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对于城市群内的人口流出地区,陆铭建议引入经济增长的利益共享机制,即“区域内核心城市创造的GDP和税收,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帮助区域内欠发达地区发展自身的优势产业,并增强当地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如何实现上述机制?陆铭认为,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公共服务资源一旦可以“跟人走”,或将实现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赢效应”。

一方面,人口流出将会导致农村宅基地和农业用地出现闲置。如果在制度上可以使土地使用权流转起来,特别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变成一种可携带资产,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化为流入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增加核心城市土地供应和人口承载力,提升整体上的土地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公共服务资源指标若能实现“跟人走”,也将大幅疏解人口流入地面临的公共服务压力。“比如说教育资源,如果在老家不用这份教育资源了,是不是可以把教育资源的相应投入携带到流入地区,以缓解流入地的公共服务压力?”

公共服务配置模式亟须转变

意见还指出,将“推动公共资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向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转变。”

在孙不熟看来,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来看,这句话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意味着像东莞、佛山、泉州、苏州、无锡这些经济非常强但行政等级不高的城市,未来可能享受到省会城市甚至副省级城市的待遇。”

在过去,行政等级是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权的重要参考依据。而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公共资源配置要以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而不是行政等级来作为依据,以地铁审批为例,“意味着佛山、东莞、泉州、苏州、无锡这些城市的地铁审批有望大幅提速。”孙不熟说。

陆铭则认为,相比公共资源按城市行政等级配置的模式,公共服务按照户籍人口来提供的旧思路是更突出的矛盾。“大量的户籍人口去到人口流入地,实际上已经不在户籍地生活和工作了,这就造成了公共服务的投入和人口流动方向的空间错配问题。”

在他看来,一旦公共服务按照常住人口来提供,空间错配问题将会迎刃而解。换言之,只有当公共服务按照常住人口来进行配置的时候,才能使中国人口的空间分布向劳动力资源产出效率的最大化方向发展,从而实现中国的大国规模优势。中国的人口红利,也将通过改善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在空间上的配置效率得以提升。

从另一个意义上讲,推动公共资源按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配置,亦符合中国深度参与全球化的趋势。

(作者:刘美琳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