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第三次券商分类评级规则有哪些修改:新设财富管理多项指标,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0-05-22

5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征求意见稿。

分类监管制度是证券行业一项基础性监管制度。

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确立了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并于2010年5月、2017年7月进行了两次修改。

此次是该政策发布以来的第三次大改,对于券商行业来说非常重要。

证监会则认为,适应证券行业发展状况,为进 一步体现合规、审慎及专业服务能力导向,有必要对分类评 价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促进证券公司规范经营, 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引导证券行业差异化发展。

首先来看,此次政策修改的核心内容:

记者了解到,此次分类监管规定修改的总体思路是,维持现行以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 为主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体系和有效做法,着重对相关评价 指标进行优化,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具体来看便是落实在进一步强化合规、审慎经营导向,进一步强化专业服务能力导向两个大的方面。

四大方面数十项修改

根据记者梳理,此次修改内容后《规定》共 35 条,分为总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 类别划分、组织实施、分类结果使用、附则等七章,以及附 件《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本次对其中 12 条进行了修改,并修改了附件《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

(一)优化市场竞争力评价指标

1. 优化营业收入指标计算口径。将营业收入计算口径由合并报表口径调整为专项合并口径,突出对证券公司主业收入情况的评价。

2. 调整证券经纪业务评价方式。将原有“上一年度代理买 卖证券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列且营业部部均收入位于行业 中位数以上,或者部均收入位于行业前列(两项按孰高分值 加分)”指标,调整为“上一年度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位于 行业前 5 名、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

3. 优化投行业务评价方式。将原先“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 财务顾问业务排名”指标,细化为两个指标:上一年度承销与 3 保荐收入位于行业前 5 名、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财务顾问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 10 名、前 20 名的公司,分别加 1 分、0.5 分。

4. 优化资管业务评价方式。保留”资管业务收入排名”指 标基础上,增设“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 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规模占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的比例位于行业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1 分、0.5 分。 引导证券公司优化资产管理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5. 新设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评价指标。即“上一年度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且代理机构 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占代理全部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量的比 例位于行业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1 分、0.5 分,或 者基于柜台与机构客户对手方交易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 5 名、 前 10 名的,分别加 1 分、0.5 分,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目的是引导证券公司增强机构客户服务及交易业务能力。

6. 新设财富管理业务相关指标。即“上一年度投资咨询业务收入或者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收入位于行业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1 分、0.5 分,两项按孰高分值加分”。

7. 改进盈利能力评价指标。取消原有净资本收益率和成本管理能力两个评价指标,整合为“上一年度净利润位于行业 中位数以上且净资产收益率位于行业前 10 名、前 20 名的, 分别加 1 分、0.5 分”。

8.优化信息技术投入评价方式。将“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排名”绝对数指标,调整为“信息技术投入金额”相对数指标。即 “信息技术投入金额位于行业平均数以上,且投入金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位于行业前 5 名、前 10 名、前 20 名的,分别加 2 分、1 分、0.5 分”,以更好地体现证券公司对信息技术投入的重视程度。

(二)优化资本充足与风险管理能力加分指标

1.提高主要风控指标持续达标的加分门槛,将“证券公司 最近 2 个、3 个评价期内主要控指标持续达标,分别加 2 分、3 分”,提高为“最近 3 个、4 个评价期内主要风控指标持 续达标的,分别加 2 分、3 分”。

2. 引导证券公司强化资本约束,即“评价期内风险覆盖率 达到 150%且净资本 200 亿元以上、风险覆盖率达到 150%的, 分别加 2 分、1 分”。

3.新设风险管理全覆盖及风险监测有效性评价指标。

即 “证券公司实现风险控制指标并表管理、风险管理全面覆盖境 内外子公司、同一业务和同一客户信用风险归口管理、各项 业务数据逐日系统化采集、各类风险控制指标 T+1 日计量与 报告的,加 2 分;最近 2 个评价期并表管理持续符合监管要 求,并且实现运用内部模型法计量风险的,加 3 分”。

(三)完善持续合规状况的扣分标准及调降级别依据

1.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一步梳理完善行政监管措施扣分标准。

2. 将近两年实践中确立执行的一些处理标准固化到规则层面,主要包括:

3.明确证券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严重失效,或者没有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及变动情况的,可视情节下调公司分类结果级别。

(四)完善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 

附件《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明确了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包括资本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技术管理、 信息披露等 6 个方面。本次重点对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与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

(作者:谷枫 编辑:李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