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通报保险又处罚银行 银保监会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强势来袭

李致鸿2020-05-25 20:16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和银行、保险等会管金融机构下发了《关于开展监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2020年5月为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工作启动阶段;6-8月为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自评阶段, 9-12月为监管检查评估阶段。2021年1至4月为问题整改阶段,5月为总结交流阶段。

此次数据质量治理主要关注数据四大质量,包括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银行保险机构充分认识提升监管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监管数据质量自查自评和检查评估工作,建立监管数据质量治理长效机制。各银保监局要强化问责,从严约束,加大监管数据质量治理的监管力度。

2018年,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价值,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中国银保监会曾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明确了监管机构的监管责任、监管方式和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可依法采取其他相应监管措施及实施行政处罚。

金融行业数据治理正在升级。

5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9张罚单,其中有8张是六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和2家股份制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均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罚款270万元、270万元、260万元、230万元、230万元、190万元、160万元和160万元。

4月29日,银保监会下发《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治理情况的通报》。其中,中华联合人寿、国富人寿、华安财险、平安健康、泰康养老、富邦财险、亚太财险、北部湾财险、 永诚财险9家保险公司因“频繁迟报增量数据、数据漏报问题严重、数据错报现象严重、完整性自核工作开展不力、数据整改延期”等被通报。

5月6日至9日,中国信登组织全国各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标准化监管数据采集报送演练,为5月信托业开启标准化监管数据报送做准备工作。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保监会应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合法合规获取信息数据,处理好信息获取与信息保护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多方便安全精准的金融服务。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