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赛道再添一城!昆明:新建住宅小区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

刘美琳2020-05-26 16:11

示范小区给予100万一次性补贴。

毫无疑问,充电基础设施已成为新型城市的基建“标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五月以来,包括上海、广州、三亚等在内,全国多座城市都在新基建、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文件中提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目标,或发布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举措。

5月25日晚,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对外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

记者注意到,对于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等的充电基础设施具体比例,此次出台的《意见》都做了详细规定。

公共停车场方面,将优先在重要交通枢纽、重要交通节点、重要商圈、换乘停车场等地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示范站,配建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新建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列入新建项目的规划条件。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方面,各高速公路服务区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到2022年,初步构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旅游景区方面,《意见》指出,A级旅游景区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用充电设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域。到2022年底,全市各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设的充电设施累计达到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

此外,在推进充电桩建设的过程中,还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至2020年底,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停车场按不低于5%的车位比例,配建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充电设施。到2022年底,实现配建比例不低于15%。

值得注意的是,在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意见》尤其指出,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至少10%的停车位建成充电设施,其余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包括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固定停车位,预留用电容量),并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

除了比例规定,《意见》也提出了“真金白银”的资金支持。

具体而言,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单独报装变压器容量在315kVA以上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按照20万元/座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按照50万元/座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市级新能源平台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年度运营费用的50%,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200万元。

对积极建设充电设施示范小区(建设安装不少于200个充电桩)的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按照每个小区100万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其他积极支持安装充电桩的小区,按照200元/个的标准对小区物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昆明全市范围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还将给予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的免费停车优惠。

(作者:刘美琳 编辑:周上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