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容永祺: 监管保险业须在管控和发展作出平衡

李致鸿2020-05-26 09:55

“监管部门在加强防控金融风险、管控保险业的同时,宜继续给予保险业适当的业务发展和创新的空间,平衡管控与发展。在当前经济下行的环境下,鼓励和扶持保险业继续健康发展尤为重要。5月26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友邦(香港)区域执行总监容永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如是说。

其中,容永祺提及保险业「双录」。他建议,监管部门可以在考虑到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与便利销售人员工作、 促进保险业发展之间作出适当平衡,适当放宽规定或为便利的方式,尤其是对为配合客户而无法在固定办公场所完成销售的营销人员。

例如,可以参考中国香港的保险公司对保险投连寿险产品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没有参与该宗交易的职员致电客户,再次确认客户在投保前已了解有关投连寿险保单详情及知悉客户的权责。中国内地的保险公司已经有新单回访的安排,所以可以考虑适当增加回访内容。至于向老龄人口销售寿险产品的「双录」要求规定,建议维持不变。 

与此同时,容永祺强调,保险行业组织宜提升从业员的入行标准,例如在经济发达地区的从业员,需具备大专本科或以上的学历。监管部门应该继续督促保险公司加强保险从业员的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严惩违规从业员,加强力度控制部分害群之马的不当行为。 

此外,容永祺建议,监管部门可以考虑继续透过保险行业组织提升保险行业标准,以提高专业水平。 保险行业组织在保险监管工作方面可以起到辅助的功能,包括: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对保险业务操作提供行业标准及指引、对保险中介人提供培训、监管,以及举办保险公众教育等。同时保险行业组织应该坚持集思广益、允许行业充分回馈及讨论,以期形成高水平且切实可行的规则及指引。 

 

 

(作者:李致鸿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