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019年给予包商银行SLF支持,曾每半小时监测相关情况

杨志锦2020-05-29 20:58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撰写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2020)》5月29日发布。报告披露了该行处置包商银行风险的一些细节。

报告称,自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被接管以来,针对出现的流动性紧张情况,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强化流动性监测,加大监测频率,拓宽监测范围,适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及时稳定市场信心,确保包商银行及受此影响的其他中小银行流动性稳定,未发生一起挤兑事件。

其主要举措有:

加强监测研判,及时沟通报告。包商银行被接管前后全面加强监测、摸清底数、不留死角。特别是5月24日后,对辖区内包商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及其他高风险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情况进行重点监测,根据包商银行被接管事件发酵情况按照半小时一次、一小时一次、每天三次、每天两次、每天一次的频率及时有效进行监测分析研判。

畅通业务流程,保证资金及时到位。适时给予包商银行及受其影响的有关中小银行流动性支持,确保相关银行流动性稳定。依法合规及时给予包商银行常备借贷便利支持;请示总行批准5 家包商村镇银行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累计向乌海银行发放再贴现20.8 亿元。

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SLF)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期限为1-3个月。

报告认为,(这一事件的处理)化解流动性风险,打破同业刚兑预期。有力促进了同业资金市场化定价,激发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动力和市场出清,挤出无效或者低效的金融供给,真正践行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涵。

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披露,2019 年,包商银行、财务公司票据、网信证券等风险事件涉及省内多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涉事机构流动性造成了冲击,但影响有限。如涉及东旭集团融资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整体评估分值91.6 分,30 家机构流动性充裕,10 家机构流动性稳定,仅有2 家机构流动性偏紧。 

201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组5月23日发布公告称,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等工作。目前,蒙商银行已设立并顺利开业,运行平稳。蒙商银行、徽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正在有序进行。因疫情影响,包商银行后续依法处置的工作进度需适当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十七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包商银行接管期限延长六个月,自2020年5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

(作者:杨志锦 编辑: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