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将展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早在去年11月5日,央行曾在官网公开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试点的推进,央行表示,鉴于各地经济金融情况各异,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大额现金管理的有效路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最佳的操作方案,逐步推广合理用现理念,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根据试点方案,2020年7月,先在河北省开展试点。我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在大额现管理起点设置方面,试点方案中表示,既要保护企业、个 体工商户和社会公众合理的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据悉,目前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 起点为 50 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作者:李玉敏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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