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踩雷天津高银项目 15亿融资已提起诉讼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2020-06-13

专门从事不良资产处置的AMC也开始踩雷融资项目。

6月12日晚,中国信达(01359 .HK)发布了《有关高银地产融资项目诉讼的公告》。公告披露,根据高银地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信达、信风投资及广东高银设立的合伙企业向投资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并设定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安排,高银金控等潘之联系人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投资公司未按照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偿还全部本息。

据中国信达公告,合伙企业已就上述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有关法院起诉投资公司、 广州鑫富大(现更名为广州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银金控及松日信息(统称“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投资公司、广州鑫富大、高银金控承担本金人民币15亿元及利息、罚息、复利及违约金等共同还款义务,同时有权要求松日信息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并对被告名下的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和冻结。法院已受理本诉讼并裁定准许执行财产保全。

融资方正是香港神秘富豪潘苏通控制的高银地产。高银地产及其附属公司(包括高银天津、广东高银)主要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酒店及马球会营运,在国内的项目主要是天津的“新京津高银天下”。这个项目包括了高银金融117大厦、6座甲级写字楼、双子大楼—北楼以及1座大型购物商场,预计可出售面积超过80万平方米,这个项目也会成为天津市的地标建筑。其中“117大厦”,共建设117层,高度达596.5米,当时为中国第一高楼。

根据中国信达于2016年3月1日发布的公告,该公司与2016年介入该项目,并为融资设计了复杂的交易结构。中国信达与旗下信风投资、高银地产实控人潘苏通、广东高银以及潘之关联方订立合作框架协议,各方设立合伙企业进行融资,并将融资所得资金专项用于与高银地产融资项目有关的股权及债权投资。

当时披露的信息显示,高银地产融资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80亿元,投资通过合伙企业进行。其中中国信达及信风投资将认缴出资共计人民币90亿元。广东高银认缴出资为人民币90亿元。

根据协议,信风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以现金出资100万元。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89.99亿元出资。自其每笔出资实缴之日起,按照固定收益率赚取收益。合伙企业名称为深圳市国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设立合伙企业的同时,设立一家投资公司,投资公司名为“深圳市银基宏业投资管理公司”。 然后,合伙企业收购投资公司并向投资公司提供贷款融资、投资公司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以达到向目标公司输血的目的。

据中国信达的披露,高银地产融资项目在投资公司收购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后,架构如下:

此前的公告还披露,合伙企业成立后,中国信达和信风投资首先出资人民币60亿元予合伙企业。合伙企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一笔人民币59亿元的委托贷款。高银金控等潘苏通的关联方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

具体投放方式分两期,第一期为投资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高银天津提供60亿元贷款,该贷款用于偿还高银特殊机会的子公司广东高银的等额贷款。高银特殊机会的子公司广东高银收到该还款后,将向合伙企业首期出资60亿元。然后合伙企业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二笔金额为60亿元的委托贷款。

当标的资产已从高银天津分割至目标公司,而目标公司之100%股权已转让给投资公司,中国信达和信风投资会向合伙企业出资余下的30亿元。合伙企业之后向投资公司提供第三笔金额为30亿元的委托贷款。高银金控等潘之关联方同意作为共同债务人。

据协议投资公司、高银金控等潘之关联方将按照委托贷款协议的约定还款,贷款期限三年,按半年度付息,于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息及违约金。

此前的公告同时披露,高银地产融资项目的担保和抵押安排如下:

一、潘苏通就中国信达和信风投资间接提供的人民币89亿元的委托贷款及独立于中国信达的相关方在合伙企业回收贷款本息后1年内收购投资公司100%股权的责任提供了无限连带保证担保。

二、高银天津以开发项目向委托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为高银天津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之责任的一部分。在标的资产分割至目标公司且目标公司100%股权已转让到投资公司后,目标公司应立即将标的资产抵押给委托贷款银行,以释放开发项目除标的资产之外的抵押。

三、潘苏通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松日信息等潘之联系人100%的股权向合伙企业提供质押担保。

四、广东高银以实缴至合伙企业的份额中的89亿合伙份额以人民币2元转让予中国信达,中国信达与广东高银签署转让协议。

目前,中国信达方面并未披露实际投放是首期的60亿元,还是连同剩下的30亿元已投放完毕。

该项目在高银地产方面又是另一说辞。在高银地产网站上的披露信息为,于2016年5月31日举行的股东大会上,批准以人民币180亿元的总代价,出售地标建筑高银金融117、一幢37层高之甲级写字楼大厦、一座大型高端购物商场,以及停车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高银地产(天津)有限公司已收取买家支付人民币60亿元的第一期款项。

(作者:朱英子 编辑:周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