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米”专利诉讼硝烟再起!极米科技招股书中16件发明专利全被光峰科技提起无效,双方如何回应?

周莹2020-07-21 22:07

“双米”专利诉讼战第三回合,极米科技招股书中全部16项发明专利均被光峰科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7月20日晚,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峰科技”)发布公告称,针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米科技”)科创板上市申请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全部16项发明专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 国家知识产权局 ”)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已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16份《无效宣告请求申请回执》。

发明专利数量为科创属性评价“硬指标”

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光峰科技和科创板拟上市公司极米科技来说,发明专利都至关重要。

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其中,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均包含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情况。

《指引》提出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常规指标+例外条款”的结构,包括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企业如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即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

《指引》显示,3项常规指标分别为“研发投入金额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发明专利”“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发明专利指标的具体内容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5项例外条款中的发明专利要求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件以上。

极米科技5月8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其共有16项发明专利,126项实用新型专利,140项外观设计专利。而此次,16项发明专利尽数被光峰科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这意味着,若一旦被成功宣告无效的专利足够多,极米科技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掉到5件以下,则将不满足科创板上市标准。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通过启信宝查询发现,按申请公布日统计,在5月8日招股书披露之后,极米科技共有20项发明公布,4项发明授权。若想通过无效宣告请求将极米科技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降到5件以下,光峰科技或还需持续进行专利诉讼战。

“双米”专利战针锋相对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对“双米”专利战进行跟踪报道。

7月2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向双方发去了采访提纲。

对于如何看待和应对光峰科技提起的16项无效宣告请求,极米科技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复称,“我司认为,光峰科技就我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全部16项发明专利全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不符合正常的维权需求和商业逻辑,其阻击我司申请科创板上市的意图明显,我司正在组织相关证据材料,将作为光峰科技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补充证据提交人民法院,以维护本公司正当权益。”

事实上,自“双米”专利战打响,市场上一直不乏“专利狙击”的声音。对于此次提起16项无效宣告请求的动机和时间,光峰科技7月21日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光峰科技一直秉持开放合作的态度,专利的目的并不是用于狙击,也不是用于影响舆论。专利是对高强度研发投入的法律保护,这对科创企业,特别是科创板上市企业是重要的法律保护手段。”

“我们认为,专利维权是一个非常严肃的工作,历时长,需要律师和法官等专业人士介入,因此专利的诉讼不是一件草率的行为。

我们早在2019年底已经就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发函与极米进行沟通,但至今未获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极米科技的专利诉讼,是光峰在以和解为目的商谈无效后的严肃法律行为。此外,极米科技声称已对峰米科技就专利侵权纠纷提起诉讼,但截止目前,峰米科技、光峰科技均未收到任何与极米科技声明中所述诉讼相关的任何法院送达文件,尚未得知他们是用什么专利进行了反诉。

因此,在不明确极米科技对峰米科技、光峰科技的哪项专利提起诉讼的前提下,光峰科技作为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科创公司,在严谨地分析了极米科技现已申请的相关专利后,我们对其中可提起诉讼的16项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

7月21日,公司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16份《无效宣告请求提交回执》,并于当日进行了公告披露。”光峰科技称。

对于光峰科技提起该次无效宣告请求前双方就专利的沟通情况,极米科技则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20年6月2日,光峰科技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已立案起诉我司旗下两款产品侵犯其一项专利权,该诉讼材料已于6月22日送达我司,经我司技术专家、第三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第三方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分析,认为我司产品技术特征不同于专利技术特征,我司产品对光峰科技的专利不构成侵权;

2020年6月3日,我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该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并于6月12日获得受理;2020年7月16日,我司依据更强有力的证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针对该专利的第二份无效宣告请求;经我司知识产权专家、第三方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分析,该光峰科技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应被宣告无效;

2020年6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协作四川中心针对该光峰科技专利出具分析意见书,认为该专利全部权利要求相比现有证据或证据的组合均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基于现有证据存在宣告该专利全部无效的可能;

2020年6月29日,我司向峰米科技提起一项侵犯发明专利权诉讼,指控峰米科技旗下两项投影仪产品涉嫌对我司一项发明专利构成侵权,该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2020年7月16日,我司向光峰科技与峰米科技提起一项不正当竞争诉讼,指控光峰科技与峰米科技涉嫌商业诋毁和虚假宣传,该案件已立案暂未开庭审理;

2020年7月21日,我司通过光峰科技公告了解到光峰科技针对我司16项发明专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截至目前,我司尚未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

专利纷争不断

此次提起16项无效宣告请求的光峰科技,曾在此前2019年7月29日晚公告称因涉嫌专利侵权被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刚上市一周便迎来了科创板已上市公司第一场专利战。

根据公司已披露信息,光峰科技还有多项专利诉讼尚未了结。

截至2020年第一季度,其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共 5 件,原告均为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中1件因专利权属问题中止审理,其余4件均在审理中;

公司作为原告的民事诉讼共30件,其中28件诉讼案由为侵犯发明专利权,2件诉讼案由为更正专利发明人。

公司作为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共20件,其中4件为对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专利进行无效宣告请求,16件为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发明专利进行无效宣告请求。

子公司峰米科技有1件涉及起诉极米科技的案件,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此前报道:

科创板专利诉讼再起波澜 光峰科技、极米科技精准过招

极米科技就专利反诉光峰科技 “双米”之战升级

(作者:周莹 编辑:朱益民)

周莹

财经版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版记者。从上市公司出发,寻找K线跳动背后脉络,记录资本市场生态变迁。坐标北京,欢迎交流。微信zhouyingsmile,邮箱zhouying@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