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安排不少于30%增减挂钩结余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支持旧改。
城市更新离不开规划和土地这两个关键因素。近日,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下统称“广州黄埔区”)出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规划资源10条”),十大举措在城市更新“快拆、快批、快建”上突破常规,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再造”。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规划资源10条”发布后,广州黄埔区将进一步简流程、减资料、压时间,为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搭建“绿色通道”;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也会向城市更新项目倾斜分配。
每年不少于30%挂钩结余用地支持旧改
具体而言,“规划资源10条”在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用地方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城市开发边界线前提,允许以街镇为单元,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腾挪局部调整,更灵活适应改造项目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市更新项目倾斜分配,每年安排不少于30%增减挂钩结余建设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支持旧改项目,由该区城市更新部门直接统筹,将“好钢用在刀刃上”。
同时,“规划资源10条”出台后,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变得更简便。缩减审批环节,降低申办门槛,简化办事要求,更大限度为旧改项目动工建设压缩前期审批时间。
具体在政策上,广州黄埔区通过扩大容缺信任范围,在已开展的信任承诺制审批事项基础上,再增加承诺后先行使用土地、容缺审批临时用地等一批事项。通过进一步简化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行政审批要求,如: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无需再申请采伐许可证(名木古树除外);申请土地供应时免予提供用地结案函;非重要工程的建筑平面和剖面、非市政管网的管线综合设计方案均可免于规划审批。
“规划资源10条”在项目实施上也更加灵活。例如,在不突破融资区总建设量的情况下,允许灵活调整改造分期;允许安置区及公共服务设施分期、分栋办理规划验收,解决以往因个别拆迁未完成而影响整个安置区建设问题,争取建设一栋,交付一栋,让安置住户尽快回迁。
三年拆迁完成3278万平方米
据悉,“规划资源10条”是广州黄埔区作为“省级营商环境改革实验区”及“广东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区”的又一项制度创新。今年6月,广州黄埔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力争到2022年完成17个街镇共66个旧村改造项目的拆迁。
三年内完成66个重点旧改签约拆迁,是什么概念?
据梳理,广州黄埔区66个重点旧村改造项目的签约拆迁将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928亿元,未来将新增社区卫生设施面积约61万平方米、教育配套面积约367万平方米、政府产业用房约180万平方米。项目涉及规划人口约229万人,较现状新增人口约200万人。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66个重点旧改项目需拆除房屋合计3278万平方米。其中,2020年底完成项目21个,拆除房屋1071万平方米;2021年底完成项目 28个,拆除房屋1582万平方米;2022年完成17个,拆除房屋626万平方米。
按照上述规划,要在三年时间内完成拆除如此天量规模的房屋,任务相当艰巨。所以必须在“快拆、快批、快建”上突破常规,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再造”。这也是“规划资源10条”出台最迫切的现实要求。
(作者:李振 编辑:钟映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