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不是说降就能降

看懂经济2020-07-24 18:39

题记:总之,将一个能够通过市场和时间解决的问题,人为地加以限制和阻断,恐怕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短视做法。这样做,虽然目标很正确,但结果将会事与愿违。

很多时候,政策和法律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往往背道而驰。

不幸的是,这次有关部门“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政策表态,很可能落入其中。

7月22日,最高法院和发改委发布的《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提到,要“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注意用词,“大幅度降低”,而这个幅度到底有多大呢?

《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有专家建议参考之前一年期利率的4倍,现在可以参考央行LPR报价的四倍”。如果按照7月20日,一年期LPR利率3.85%来计算,这个利率上限将定在15.4%。

看懂君认为,如果真的按照LPR4倍实施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话,政策实施的效果,很有可能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目标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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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大幅降低民间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最高法院在2015年时制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确定了24%为法律保护利率,36%为自然利率最高上限。法院对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法院予以保护,而超过36%的民间借贷即被认定无效。当前,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参照的利率标准正是24%和36%的“两线三区”。

这次动议就是将24%的法律保护利率大幅下降。

探讨问题之前,让我们回到问题的原点,厘清这么做的原因。

对此,最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在记者发布会中指出,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及我国经济有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的大形势下,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对于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从源头上防止‘套路贷’‘虚假贷’具有积极意义,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然而,政策真的能达到预期效果吗?

经济学家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中这样写道,

“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但并不意味着它总会这样。公共政策不是天使指定的,而是由不完善的政治程序制定的。”

也就说是,良好的动机,通常来说并不一定意味着良好的政策效果。

对于利率上限,让我们先来看看既有的研究成果,在维基百科的利率上限(Interest Rate Cap)词条中,编辑者在综合了学者的研究后,对于利率上限政策的利弊做出了这样的总结,

一定程度上,利率上限政策对于支持特定产业和小微企业,有短期的政策效果,但是如果要实现较低长期利率目标,利率上限最终是低效的方式。因为它解决的只是症状,而不是直面金融市场失灵的原因。

换句话说,用框定利率上限的办法,去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很有可能是治标不治本。市场的共识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是降低信息的不对称,而目前看来,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市场化方式,来提升实体经济的数字化程度。

2

4倍的LPR上限符合市场规律吗?

即使要降,降到4倍LPR是合适的吗?

一个几乎人人都知道的常识是,实体经济的利率水平,是随着货币的传导而逐级提升,央行放出来的钱,先到四大行、股份行,再到城商行,最后到实体企业和个人,这就是资金传导的链条,在这个链条上,资金成本是逐级提升的。

民间借贷,是公司或者个人之间的借贷,位于资金传导的末梢,资金成本客观上被逐级提高。与此同时,借款人通常缺少抵质押物和增信手段,在没有数据或者缺少数据的情况下,按照风险定价的原则,利率理所当然要覆盖可能的坏账成本。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我们来对比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水平。

1)房地产开发贷利率

一位做房地产开发贷的朋友告诉我,目前地产公司拿地之前的融资成本是11%-15%,具体利率水平按公司资质和项目所处城市区域而定。房地产项目有土地作为抵押,在银行眼中是风险最低的项目,这样项目的市场融资利率水平是11%-15%,如果按照市场传闻中的LPR四倍上限,民间借贷的贷款利率上限,竟与有土地抵押的房产项目利率接近或者相同,这显然是有悖常理的。

2)蚂蚁借呗和腾讯微粒贷利率

再来看具有指标意义的蚂蚁借呗和腾讯微粒贷的借款利率。以看懂君本人为例,我在借呗的借款利率是万四,年化14.6%,在微粒贷的年化利率是万三,年化10.95%。看懂君在一线城市、收入尚可,算是网络贷款最好的一部分人群,如果按照LPR的4倍上限计算,我在借呗的利率已经接近利率上限。那么,其他二三线城市的普通人,怎么获得贷款呢?

3)银行信用卡取现或者逾期利率

让我们继续进行对比,目前商业银行的取现或者信用卡逾期还款,日利息通常按0.05%,年化18.25%,也远高于15.4%。

综上,把民间借贷利率放在LPR四倍这个水平线上,与经济规律以及现实情况是不符合的。

因此即使相关部门要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也应考虑尽量抬高这个上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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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效果或适得其反

法律源于生活。

善法,就是把日常的生活、商业的交易,用文字予以规范。是对市场的演化和运营的尊重,是对常识的体认与尊重,而不是相反。

从常识来看,大幅降低利率上限,就是大幅降低了货币使用价格,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就是供给需求原理,价格下降必然导致供给减少。

实际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人,他们面临更大的问题是,有没有救命钱的问题,也就是信贷可得性的问题。

小微企业要解决的是给员工开出下个月的工资,让生意能继续接续下去的问题,客观上就是保就业,对于他们来说,更多面临的是融资难,而不是融资贵问题。

当然,谁都想要又便宜又可获得的钱,但现实情况却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纸面上的命令虽然可以表面上压制住价格,但是却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给到这部分市场主体的信贷更少了,二就是变相的加价和更多弯弯绕的出现,实际上还会提升他们的融资成本。

我想,经历过几年前房地产调控的国人,对于那种房价越调越高的情况再熟悉不过了。

事实上,这两件事情是一个道理。

4

不要人为阻断市场自身演进规律

熟悉货币政策的朋友们都知道,这几年央行一直在提一个问题,如何提高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换个说法,就是如何让货币之水真正灌溉到小微企业。人们希望,货币之水不要一再流入房地产、一再流入货币市场空转。

如果那样,中国经济就永远没有结构调整的机会。

这几年,大数据和金融科技让这个问题有了解决的希望。互联网贷款、联合放贷等形式,让很多原本很难拿到贷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拿到了贷款。

更重要的是,这些企业又用贷款利差获得的利润,一方面进行了自身数据系统算法的改造,另一方面对实体经济场景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和投资,从而让更多的实体产业得以数据化。

这是一个正向循环的过程。

如果按照市场自然演进的规律,那么随着实体经济数据化程度的提升,市场参与者的增多,以及对借款人数据维度的丰富和信用历史的累积,贷款利率一定是呈现一个逐年下降的趋势。

这里面有三个因素,一是全球降息的大环境,第二个就是商业竞争的必然结果,还有一个更根本的,就是信息不对称因数字化程度提升的减少。

拿看懂君本人来说,蚂蚁借呗和微粒贷最早给我的利率都是万分之五,年化18.25%,但是短短几年后,随着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等机构的加入)和个人信用的积累(几十次的借贷行为),今天,蚂蚁借呗和微粒贷对我的利率已经分别下降到了14.6%和10.95%,而招商银行更是下降到了9.72%。

市场自发演进的效果,一定是更好的服务、更多的供给和更低的价格,如果人为大幅降低贷款利率上限,就会打乱这个自发的进程,再次将已经形成的信贷产业链条扰乱。

当然,也会有人对此有质疑,他们会说,利率降低之后,挤出了没有牌照或者牌照不全的公司,其中就包括金融科技公司,留下了商业银行,但是就目前短期的情况看,商业银行自身恐怕还无法完全承担起这项业务,如果可以,也就不会有联合放贷这种模式,也就不会有金融科技公司的空间,更不会有央行念兹在兹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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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担忧

在我们看来,短期的大幅下降贷款利率上限,恐怕只会带来两个结果:一、信贷可得性大大减少;二、实际借款利率大幅提升。

同时,一刀切快刀斩乱麻的做法,很有可能将一些优秀的金融科技公司陷入到经营的困境之中,经过金融严监管的大浪淘沙,国内目前留下来的金融科技公司,基本上都是有能力、有抱负、经营相对稳健,股东资源比较强的公司,但是他们中很多做的是不是那么优质的相对高利率人群,其主要客群的定价恰好在拟议中4倍LRP上限之上,这是他们与金融机构的客群定位差别,也是他们生存的缝隙。

如果这些公司出现了经营问题,小的来说,会造成失业,不利于金融稳定。大的来说,也会阻断金融科技发展的进程,弊大于利。

总之,将一个能够通过市场和时间解决的问题,人为地加以限制和阻断,恐怕是一种得不偿失的短视做法。这样做,虽然目标很正确,但结果将会事与愿违。

文|看懂君

(作者:看懂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