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将定期发布热点二手房指导价,中介机构不得高价挂牌

王帆2020-07-30 09:26

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

7月29日深夜,深圳住建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由此,备受关注的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

其中,细则专门提及了二手住房交易的信息公开,具体措施有三条:

1、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2、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3、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今年5月,深圳住建局就曾查处部分二手房挂牌价虚高行为。住建局当时称,深圳正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欢迎媒体积极参与,帮助我们排查、监督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

7月15日,深圳发布的调控“新八条”政策包括:深户人员须落户满3年,且在深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 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等。

此次交易细则对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落户时间的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离异人士购房、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离异人士购房需要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等。

关于社保连续性问题,细则指出,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作者:王帆 编辑: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