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担保案”后遗症并发: 部分银行账户及股权被冻结,经营利润受损

韩迅2020-08-04 19:08

由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建四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宁波中百(600857.SH)部分银行账户及股权被冻结,这将直接影响到这家上市公司的商业经营。

8月4日,宁波中百发布公告称,“中建四局与本公司仲裁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广州仲裁委员会(2016)穗仲案字第5753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建四局向北京第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20年07月23日立案执行。 ”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宁波中百此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6个,合计被冻结金额为544.06万元。而被冻结的股权主要是宁波中百持有的9511万股西安银行(600928.SH)的股权,冻结日为7月30日,西安银行单日收盘价为5.64元/股,因此被冻结的市值为5.36亿元左右。

8月4日下午,宁波中百董秘严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公告才刚发出,“我们也在积极处理这些事情,以公告为准吧。”

按照宁波中百披露的信息,公司与中建四局的纠纷是“由于原董事长龚东升任职期间的个人违法行为,被莫名牵扯进‘担保案’事件,公司虽计提了巨额预计负债,但对该仲裁裁决仍存有异议,将继续根据相关事项的进程,适时采取必要的维权措施。”

那么,宁波中百“担保案”事件中最关键的“角色”——天津市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下称天津九策)目前的资金情况与偿债能力又如何呢?

宁波中百8月4日回复上交所的问询函称,“天津九策‘联都星城’、‘联都大厦’房地产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37.16亿元,根据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7日批准的天津九策《重整计划方案》显示,天津九策破产债权共计33.37亿元,其资产高于负债,且中建四局债权5.44 亿元中,4.53亿元属于法定优先受偿工程类债权,0.91亿元是基于上述法定优先受偿工程类债权的违约金(即利息)。 ”

根据天津九策破产管理人2017年提供的书面告知文件中获悉:天津九策已偿还中建四局的负债累计金额为3650.12万元。 因此,宁波中百于 2017 年收到仲裁裁决书之后,计提预计负债 4.94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中百披露的这些信息距离2020年8月已经有两三年的时间,天津九策2020年上半年,或者2019年全年的资金情况与偿债能力并没有披露。

由于北京第一中院已经向宁波中百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宁波中百只能“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北京第一中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

该事件对宁波中百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了不利影响,司法执行将导致 4.94 亿元现金或等值的西安银行股权被划转。

对宁波中百当期净利润的影响: “若先执行现金:该部分现金约为 3 亿元将无法继续购买理财,按照 2020年上半年理财的平均利率来测算,将影响本年投资收益约 500 万元;若先执行西安银行股权:2020 年现金分红已入账,不会影响今年公司对该笔股权的投资收益。 ” 

对宁波中百今后年度净利润的影响: “若先执行现金:该部分现金将无法继续购买理财,按照全年滚动购买理财的本金及 2020 年上半年理财的平均利率测算,将会影响今后年度的投资收益约900 万元;②若先执行西安银行股权:根据被冻结日情况,该股权的市值占公司持有的该行总市值的 92.17%,按 2020 年收到的分红推算,该股权在 2020 年度

贡献现金分红为 1759.57 万元,按 92.17%占比计算,对今后年度分红收益的影响金额约为 1600 万元。”

宁波中百2019年净利润为4123.39万元,可见此事件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大。

截至2020年3月末,宁波中百以持有西安银行9511.22万股,位列第二大流动股股东,一旦出现股权被划走,西安银行第二大流动股东或将发生变化。

考虑到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和西安银行股权的被冻结的现状,宁波中百的公告称,“公司将出现无法支付职工薪酬、缴纳相关税费等情况,加之疫情有可能持续发展,公司的百货零售及物业租赁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波及,届时,公司将无法及时有效地提供财务资助。”

至于后续如何处理此事,严鹏表示,“有新消息,我们会及时披露的。”

8月4日,宁波中百以单日下跌3.65%报收9.24元。

(作者:韩迅 编辑:朱益民)

韩迅

视频部总监

21世纪经济报道资深记者、视频主编。曾撰写过多家上市公司深度调查报道的记者,他坚信短视频将会成为未来信息传播的一个主要形式,并想为之而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