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疯传!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真相来了

21新健康
2020-08-19 20:29

“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的传言不属实。

近日,网上有传言称:“千余种药品退出医保”、“九月份起家庭常用药基本上都不进医保了”……

医保用药事关每个人,尤其还都是家庭常用药,上述传言迅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那么,医保药品目录是否真的在调整?又是否有药品被剔除出目录呢?

01

各省医保药品目录的确在调整

首先,据上海辟谣平台,目前各地医保药品目录正在调整,有药品被剔除出医保目录是属实的。

不过,剔除的药品是有范围限定的。

根据2019年8月10日《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各省要在3年内逐步消化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

也就是说,各省医保药品目录中,相比国家《药品目录》调增部分中的乙类药品,要被剔除出去。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地方从2020年开始,要在3年内按照第1年40%、第2年40%、第3年20%的比例开展调出工作,且在消化过程中,各省应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各省都在陆续出台2020年度的医保药品调整目录。

目前,云南、湖南、吉林、天津、河北、安徽、西藏已公布第一批退出医保药品名单与退出期限,调整期限有7月1日、9月1日不等。

以云南为例,今年第一批将消化335个药品,其中如:乙醇(酒精)、碘伏、皮炎平、气痛散、复方地塞米松、草珊瑚含片、感冒消炎片等均进入退出名单。目录调整7月1日施行,据统计,共计有超出国家医保支付剂型药品、复合药、国家明确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国家重点监控药品和4个未成功续约的谈判药品在内的2031个品规药品被调出云南省医保目录,不再享受医保报销。

02

传言中的药品改自费了吗?

上述传言中还称“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并列举了999复方感冒灵、京都念慈庵、钙尔奇、双黄连、三九胃泰、六味地黄丸、桂林西瓜霜、活血止痛膏、奇正膏药共9种药品为例。

这些药品是否属于“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而被剔除出医保目录?

据2019年11月2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由于国家医保局在药品目录中列出的都是“药品的中文通用名”,但传闻中则是品牌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均有,较难一一对应。

如“京都念慈庵”实则是药品品牌名,其药品产品有蜜炼川贝枇杷膏、枇杷糖等多种;又如“三九胃泰”,通用名应该是“三九胃泰颗粒”,商品名则是“999三九胃泰颗粒(无蔗糖)”。

在国家药品目录中,传闻中涉及的药品如下↓↓↓

复方感冒灵片(胶囊、颗粒)

川贝枇杷膏(片、胶囊、颗粒、糖浆)

蜜炼川贝枇杷膏碳酸钙

D3口服常释剂型碳酸钙D3颗粒、剂

三九胃泰颗粒(胶囊)

六味地黄丸

桂林西瓜霜

活血止痛膏

双黄连片(胶囊、颗粒、合剂、口服液)

仅奇正消痛贴膏没有搜到

可见,传闻药品中的绝大部分都进入了国家药品目录,并不属于要被剔除的“调增的乙类药品”。

但是,一款药品有时会有多个厂家生产,如蜜炼川贝枇杷膏全国就有多家药厂生产,“京都念慈庵”只是其中一个品规。具体到某个品牌的对应药品是否进各地医保,还要看该品牌是否在各地药品采购中成功中标。

综上所述,“家庭常用药基本退出医保”的传言不属实。

03

疫苗不纳入医保?

今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又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将药品分为“纳入”“不纳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4类,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按照新规,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等。

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疫苗”牵动着人们的敏感神经。对于预防性疫苗等药品不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的规定,有人茫然不解,甚至有人解读为“现在免费接种的疫苗以后要自费”。

对此,受访专家表示这系误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朱恒鹏说,我国疫苗主要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像人们熟知的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等均属于这类疫苗,适龄人群可以免费接种。

《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费用,从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而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费用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朱恒鹏表示,第一类疫苗的资金来自于公共卫生资金,而非医保。

“《暂行办法》中提到的预防性疫苗是第二类疫苗,这类疫苗由公民自费且自愿受种。”朱恒鹏介绍道,常见预防性疫苗有流感疫苗、人乳头状瘤病毒(HPV)疫苗等。

过去,有些地方要求不严,致使参保人能用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在定点药店购买滋补、保健类药品。对此,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杨燕绥认为,这是医保用药管理粗放的表现。

“医保用药‘保基本’,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应符合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基本条件。”在杨燕绥看来,将这8类药品“踢”出药品目录,是医保用药精细化管理、发挥基本医保保障功能的体现。

那么,日常就医问药时还有哪些药品不可报销?药品调入、出《药品目录》的标准是啥?哪些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

一图了解↓↓↓

不过,进入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并非进入“舒适区”。《暂行办法》提出,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这就要求国家医保局根据医保药品保障需求、医保基金的收支情况、承受能力、目录管理重点等因素,确定当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范围和具体条件,研究制定调整工作方案。对企业申报且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

目前,我国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朱恒鹏认为,平衡患者的临床需求和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成为医保管理部门的重大考验,也是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重要考量。

“早些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间隔时间较长,滞后于临床新药的上市速度,导致一些药品无法及时进入医保,增加患者用药负担。”杨燕绥认为,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调整频率,将能及时回应患者需求,释放更多红利。

同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并非“只进不出”,而是“有进有出”。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后,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的药品、价格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等,将被调出医保药品目录。

杨燕绥认为,如此一来,有利于优化结构,实现医保基金支出“腾笼换鸟”,将更多慢性疾病用药、癌症和罕见病等重大疾病用药纳入医保,把钱花在刀刃上。

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程序上,《暂行办法》提出,除中药饮片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外,其他药品采用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或准入竞价、公布结果的程序调整。

对于这些规定,朱恒鹏认为,事实上在近几年的医保药品谈判中一直在采用,这次通过部门条例和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意味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进入常态化,医疗用药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和透明化。

21新健康综合自:央视新闻、上观新闻、国家医保局、央广网

(编辑:谢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