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LPR改革一周年,成绩斐然,前路仍漫漫

21世纪经济报道 许尧

今天最高法院宣布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LPR的4倍,可以说这是官方将LPR作为锚利率的一种态度表达,体现了LPR改革的成绩。今天也是LPR改革一周年的日子,改革的初衷是通过构建贷款基准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的关系,引导贷款基准利率跟随货币市场利率下行,从而降低全社会融资成本。改革的过程大致有三步:一是建立新的LPR形成机制,即通过MLF加点的方式产生新的LPR利率,通过这种方式,既可以维持人民银行对贷款基准利率的影响力,又可以通过加点的变动反应市场供需的影响;二是推动商业银行使用LPR加点的方式替代原有的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动的方式发放贷款;三是推动存量贷款利率向LPR切换。随着存量房贷切换最终时点临近,这一改革过程目前已告一段落。 

一年以来,LPR改革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第一,一年期LPR利率由此前的4.31%下行46Bps至3.85%,同期MLF下行35Bps至2.95%,除了政策引导之外,通过减少加点带来LPR利率额外下降11Bps,LPR利率的灵活性相较此前有所增加;第二,LPR利率不断下降,带动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平均利率由2019年三季度的5.62%下行56Bps至2020年二季度的5.06%,一般贷款利率下行幅度更是达到70Bps;第三,人民银行新增了5年期以上LPR利率,相比此前的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仅下行了25Bps,由于5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主要以居民部门住房按揭贷款为主,因而通过差异化调整1年期及5年期以上LPR利率既实现了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降低,又避免了过度刺激房地产,同时有助于减少贷款利率下降导致商业银行NIM快速收窄对经营稳定性产生影响。经过一年的时间,LPR形成机制改革基本实现了其最初的政策意图,LPR的灵活性有所增加,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亦显著下行。 

但与此同时,LPR改革仍有些未尽之事。LPR形成机制改革之后,仅前两次下调以加点减少的方式实现,此后LPR的历次降低均是通过央行调降MLF实现,也就是说2020年LPR利率事实上是盯住MLF利率的,而与此同时货币市场利率经历了大幅下行又快速上行,LPR利率对市场利率缺乏必要的反应。LPR利率难以下行有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但若长此以往,盯住MLF利率的LPR利率形成机制与此前的固定基准贷款利率并无太大差异。因而,仍需进一步推动LPR利率跟随市场利率变动,其市场化改革仍需更进一步。 

(许尧系建行金融市场部研究员)

(作者:许尧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