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年报造假领罚30万 *ST林重股民索赔窗口开启

投资快报 费国海
2020-08-23 00:30

记者 费国海

继2019年11月20日、2020年7月15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 刚刚过去的8月20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 *ST林重(002535)公告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年前年报存虚假记载

证监会查明,*ST林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7年末,*ST林重将当年2月预付给兰州中煤的1.95亿元转为对子公司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朗坤科技确认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1.95亿元,并在没有收到由兰州中煤提供的设备实物也没有相关物流单据与发票的情况下,将该笔款项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朗坤科技同时将其对*ST林重的其他应付款利息进行资本化,即根据*ST林重向兰州中煤支付预付账款起计算的利息计11918779.16元记入在建工程。*ST林重将此笔资本化利息借记对朗坤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同时抵减财务费用并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在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ST林重对朗坤科技确认的共计20691.88万元在建工程进行了合并披露,导致*ST林重2017年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虚减预付账款1.95亿元;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ST林重未对子公司予以资本化的其他应付款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合并抵消,导致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1124.41万元,占当期披露合并利润总额的48.72%。由此,*ST林重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因2017年报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林州重机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郭现生(公司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郭钏(时任董事、总经理)、曹庆平(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分处10万元罚款。

随着处罚决定的落地,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团队即日起正式发起对*ST林重证券虚假陈述的代表人集体诉讼。依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司法解释,凡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ST林重,且2019年11月21日盘后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到电子邮箱Jitisu@163.com加入集体诉索赔,也可在“追寻证券网”或“众维515网”提交获赔报名申请。2019年9月末、12月末,公司股东总数分别约为5.57万户、5.33万户,其中相当比例股民应具备索赔资格。

二级市场股价持续下跌

据公开资料,*ST林重成立于2002年5月,至2010年成长为国内最大的民营煤炭综采机械设备供应商,2011年1月上市不久后开始大规模外延式并购,先后涉足煤层气页岩气、卫星、机器人、保理、钢铁等领域。由于无序扩张,2015年度首现亏损,此后数年间仅2017年实现盈利。

需要注意的是,年审机构对公司2019年财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除了对公司一笔高达3.7亿元的对外担保损失金额及担保损失的追偿金额无法判断外,在“强调事项”中更指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且2019 年末流动资产19.78亿元,显著小于流动负债32.18亿元,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今年7月13日,*ST林重还被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达监管函,指向公司未及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未履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未及时披露公司可能承担大额担保赔偿责任等信息披露和内控治理不合规问题。

二级市场上,*ST林重2015年6月股价曾上摸16.05元的历史最高价,之后数年间持续下跌,今年5月曾下探1.20元创上市新低。8月20日,*ST林重最新收报1.59元,总市值12.75亿元,不及历史峰值的十分之一。今年3月末,公司股东人数仍有52444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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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费国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