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了解到,近期西部某省下发通知,要求对该省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重大债务风险进行再排查,排查主要关注贷款续接、债券违约、对外担保三大风险。
关于下发此文的背景,该通知称,7月国务院国资委向该省国资委下发提示函,对该省债务风险较为突出、带息负债存在兑付风险的多户国有企业进行了风险提示。此外,7月国务院国资委召开部分地区视频会议要求,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排查所监管企业的债务风险,尤其是一些受疫情冲击比较大、效益下滑幅度大、可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债务违约风险的企业,要再次全面摸排债务风险并提出具体管控措施。
通知指出,各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的不同阶段,都会面临各种债务风险,特别是该省个别企业已经出现债务失控、对外担保损失、投资收益不高、资金链断裂等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加以应对解决,一旦恶化,将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影响。”通知表示。
通知要求,本次债务风险再排查的对象为该省全级次的国有企业,再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是资产负债的约束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到2020年年末比2017年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该省排查要求,认真检查企业资产负债率指标约束目标的完成情况。
二是重大债务风险情况:
1)银行贷款的续接情况: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向金融机构过度举债问题,是否存在大量到期贷款面临巨大资金缺口难以按期偿还的风险,是否存在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是否可能形成重大银行债务违约事件等。
2)企业债券风险情况:对存续期全部债券开展再排查,对排查后存在一定偿债风险的债券,要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月进行调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及时推动化解风险;
对已违约但尚未处置完毕的债券,要加强与各方沟通,积极推进债券风险处置;
此外,要充分关注永续债的情况,认真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发行永续债固定支付红利,但生产经营成果不足以支付固定红利而面临巨大资金缺口问题,以及是否存在难以偿还到期债务,可能会形成重大债务违约事件的情况。
3)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排查企业是否存在大量对外担保、表外融资等隐性债务、或有债务、连带责任情况,且面临重大偿付风险等情况。
4)其他情况:排查企业应收应付债务纠纷损失、欠税、欠息、欠费、欠薪等各类可能引发债务风险的事件。
通知要求,各企业通过债务风险再排查,要向各级国资委报告债务风险的排查结果及债务风险评估报告。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