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将对民营炼油企业,即“地炼”,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新闻刷屏。根据山东省税务局的公告,在山东省内(不含青岛)注册登记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风险准备金,《公告》自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
这也是民营炼油企业首次被明确纳入到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征收体系中。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于2016年设立。2016年初,国家发改委1月13日发布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在该项“地板价” 保护政策下,规定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2020年是该政策的第二次发挥作用。2020年一季度末,国际原油价格大跌至40美元/桶以下,国内零售价进入停调状态,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条件得以满足。根据中石油的声明,该集团上半年风险准备金接近130亿元。
上一轮油价暴跌期间(2016年),该准备金征收由财政部征收。中石油和中石化的风险准备金由集团公司方面上交。但当时,地炼参与度并不高。这导致了民营炼油企业和三桶油之间不公平的市场地位。
长期以来,地炼在银行贷款、土地批复甚至税费抵扣方面享受不少照顾,以及地方政府的其他支持。这客观上导致了地炼和三桶油的不公平竞争环境。有报道认为,地炼市场平均每吨地炼汽、柴油价格比三桶油炼厂价格便宜1000元以上。
由于山东地炼的规模巨大,三桶油倍感压力。山东是我国名副其实的第一炼油大省。根据数据显示,目前山东省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2.1亿吨/年,占全国原油总加工能力的28%。产能聚集规模仅次于美国大休斯敦地区(2.7亿吨)、日本东京湾沿岸(2.2亿吨),是世界第三大炼油中心。而这其中,地方炼油产能就高达1.3亿吨/年,占全国地炼总产能的70%。2018年山东省生产汽油2788.6万吨,位居全国第一位,几乎相当于辽宁、广东汽油产量之和。
地炼所享受的优惠条件,影响不仅限于成品油市场,而且还影响能源转型和控制碳排放的大局。交通运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国总排放量的近9%。在工业、建筑和交通运输三大重点行业中,交通运输行业的近期节能减排潜力相对较低。因此,我国交通减排的重点在于电气化,包括现阶段大力推行的电动汽车和未来的燃料电池汽车。
然而,交通运输的电气化取决于成品油的价格。过低的成品油价格,不利于电动汽车的发展。阻碍了能源转型进程。
对地炼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从能源转型的角度来说,可以一石二鸟。一方面,改政策减少了不同所有制油品企业的不公平程度;另一方面,提高成品油的成本,可以避免成品油价格过低,影响交通运输业的能源转型进程。如果对成品油征收的税收用来支持能效和低碳发展,更可以进一步加速能源转型。
市场经济和低碳转型,都要求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习总书记宣布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新形势下,预期要加大对碳排放控制力度。预计会有更多既能创造公平市场环境,又能促进低碳发展的政策出台。
(施训鹏系悉尼科技大学澳中关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澳大利亚能源转型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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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训鹏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