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促进深圳40年发展的重要因素。
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10月19日,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举办了一场“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研讨会,对《实施方案》当中的相关改革事项进行专题研讨。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适应超大城市特点的劳动力流动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制度,鼓励根据实际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公共政策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主任王梅表示,从深圳发展的40年取得的成就来看,结合劳动力市场制度的建设来看,可以明确看到一点,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促进深圳40年发展的重要因素。
王梅表示,从过往40年来看,深圳的劳动力市场呈现出两个比较明显的特点:一是增速快、规模大;二是劳动力流动性强。深圳通过改革的方式克服了要素自由流动方面的障碍,对深圳资本集聚、劳动力集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王梅表认为,深圳从一个劳动密集型的“三来一补”加工城市,发展到现在以高科技、创新驱动的城市,在这个过程中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反映到微观就是企业的更迭,这需要有相应结构的劳动力支持。深圳弹性的、适应产业结构变化的劳动力市场,为深圳经济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支撑。
是什么保证了劳动力市场的弹性?王梅表示,在特区成立之初,深圳实际上对户籍问题是比较淡化的,很多城市对于就业者是有户籍要求的,但深圳很宽松,在子女教育等方面,深圳比较强调推行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些为劳动力的流动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2019年,深圳教育局相关人士曾介绍,全市有6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位是提供给非深户籍子弟,解决了全国最大移民城市随迁子女的就读需要。
对于上述《实施方案》提到的“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王梅表示,深圳要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梯度赋权制度。毕竟一个城市的公共服务资源是相对有限的,按照权益和义务对等的原则,综合结合就业、居住各方面的情况,对于常住人口赋予不同的公共服务待遇,将公共服务权益从户籍的捆绑中解除。
“为什么很多人那么看重户籍?因为户籍绑定了很多公共服务。从深圳的情况来看,如果将来基本公共服务在常住人口中扩大到一定的水平,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公共服务待遇差距越来越小,甚至没有差距,户籍将只是回归人口登记的功能,这对于劳动力流动来说将是更大的促进。”王梅表示。
(作者:王帆 编辑:李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