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香港证监会历来发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香港证监会10月22日晚间宣布,被称为“华尔街之王”的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一马基金”(1MDB)于2012年及2013年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被处以罚款3.5亿美元。这是香港证监会历来发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
上述1MDB的债券发售由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安排及包销,但实际工作是由身处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团队成员进行,有关交易所产生的收入由高盛位于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实体分享。
以香港为基地的高盛亚洲作为高盛在亚洲的合规及监控中心,在上述三宗1MDB债券发售的发起、批准、执行及销售过程中参与程度非常高。高盛亚洲最终从有关债券发售所产生的5.67亿美元总收入中获得37%(金额为2.1亿美元),在高盛的各个实体中占最大的份额。
香港证监会认为,高盛亚洲缺乏充分的监控措施,以在其日常运作中监察职员和侦测失当行为,并在与1MDB债券发售有关的多项预警迹象未获适当审查、尚未就有关预警迹象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时,便容许发售继续进行。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这宗个案的罚则纯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罚则框架进行评估,反映该会认为高盛亚洲没有适当处理围绕1MDB的债券发售的多个可疑情况。这些缺失导致高盛亚洲多次严重地违反证监会的规则,当中订明了所有受证监会监督的商号理应达致的严格行为标准。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称,这宗1MDB的欺诈事件明确地提醒金融中介人,若参与横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交易,必须设立严谨的内部监控措施及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维护其业务的诚信,避免客户遭遇欺诈及其他不诚实的行为。在1MDB的个案中,高盛亚洲远远落后于持牌中介人理应达到的标准,结果不仅因自身的缺失导致声誉受损,同时还令证券业蒙羞。
去年7月,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前负责人员Tim Leissner因涉及一马基金的罪行,被香港证监会终身禁止重投业界。
一马基金由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在2009年成立,美国司法部调查报告称,有马来西亚高级官员在2009至2014年间挪用大约45亿美元,纳吉布亦被卷入其中。
今年8月,高盛以支付25亿美元加上归还14亿美元资产的保证,就有关刑事法律程序与马来西亚政府达成和解。
据报道,高盛与美国司法部有望在本周达成和解协议,支付约28亿美元罚金并承认存在不当行为。
(作者:朱丽娜 编辑:和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