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点评:亚太经贸“朋友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简评

招商银行2020-11-17 10:13

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我国与东盟十国以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同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一、意义: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成立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该协议由东盟十国【注释1】于2012年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与印度共同参加,通过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统一市场的自贸协定。经历8年、31轮正式谈判,RCEP的15个成员国在本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如期签订协议。印度由于担心关税降低和市场开放对本国产业带来冲击,在关税、服务贸易、市场以及投资等方面仍存在异议,于2019年11月退出了协议谈判,但协议为其重返谈判预留了“无条件复原”条款。

RCEP是目前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2019年,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达22.7亿,GDP达26万亿美元,出口总额达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总量的约30%。RCEP自贸区的建成意味着全球约三分之一的经济体量将形成一体化大市场。其中,中国占了65%左右的人口,一半的GDP和外汇储备。

二、内容:减税、开放、多领域合作

RCEP法律文本共有20章,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然人移动等市场准入,并纳入了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贸易救济,以及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各领域的大量规则内容。

在关税方面,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且主要是立刻降税到零和10年内降税到零;在市场开放方面,各个国家至少开放100个领域的市场(柬埔寨、老挝、缅甸享有特殊待遇);在投资方面,采用负面清单模式,较WTO框架有实质性突破。

值得关注的是,在RCEP框架下中日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根据协议,“中国商品进入日本的初期关税撤销率为56%”,日本仅在农产品方面保持关税壁垒。由于我国并不是农产品出口大国,因此RCEP框架下与日本达成关税减让的历史性突破,将大幅促进中日的经贸合作。

三、影响:重构全球经贸格局

RCEP是区域内经贸规则的“整合器”,将东盟与多个成员国“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之间已有的自贸伙伴关系纳入到同一个“10+5”框架下,将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整合。据国际智库测算,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此外,RCEP是目前唯一一个,将中日韩三国包裹在同一框架下的自贸协议,或将促进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

从产业链角度看,RCEP有望促进区内产业链与供应链合作便利化。亚太地区是美国和欧洲之外的又一大制造业集聚中心,其中中日韩三国的工业产值占全球的比例超过50%;而东盟国家逐步承接中日韩制造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协议有望降低产业链的合作成本。此外,在RCEP成员国内,新西兰、澳大利亚是农产品和矿产资源的出口国、中国是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RCEP多国之间存在产业链的互补和合作关系。在新的协议框架下,纺织服装、轻工、建材、农产品、电子商务等行业或将受益较大。

从全球供需角度看,随着RCEP成员国在产业链方面的合作日益密切,对全球供给端的影响将显著提升。而在需求端,美国、欧洲仍是主要的需求中心,尤其是全球人口第二大国印度退出协议,使RCEP的影响力有所减弱。

对中国来讲,RCEP的签署在外经贸领域是仅次于WTO的标志性事件。RCEP将助力我国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一方面在中美贸易摩擦背景下,有利于保障外部市场,稳定外贸形势,推动中国贸易多元化,降低我国外贸对传统欧美市场的过度依赖,进一步加强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另一方面,全球最大自贸协议达成,将深化中国与其他成员国的合作,促进区内贸易投资活跃,有助于释放国内市场潜力,拉动就业和经济。此外,考虑到拜登当选美国总统后,或将重启TPP协议从经济和贸易上施压中国。在这一时点上签署RCEP将减弱未来TPP对我国的冲击。未来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也有望进一步加速。

注释

1、东盟十国包括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

-END-

本期作者

谭卓 宏观经济研究所所长

zhuotan@cmbchina.com

韩剑 宏观研究员

hanjian_work@cmbchina.com

责任编辑|余然

(作者:招商银行 )

招商银行

官方账号

呈现招商银行研究院最新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