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债券违约谜团:手握94.6亿巨款 却还不出6600万利息

姜诗蔷2020-11-19 05:00

手握“巨款”却还不了6600万利息,东旭光电(000413.SZ)中期票据再次违约。

11月17日,东旭光电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6东旭光电MTN001A”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6东旭光电MTN001B”应于11月17日完成债券付息。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致使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应付利息款项。

资料显示,东旭光电两个品种中票合计发行规模为30亿元,除去已行权规模,品种一余额为3.3亿元,品种二仍为8亿元。两个品种的中票合计应付利息6600万元。

对于债券违约,东旭光电方面表示,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并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最大程度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事实上,早在2019年11月,“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就未能按期兑付应付利息和相关回售款项首现违约。如今一年过去了,东旭光电债务危机持续发酵。

付息再违约

去年首现违约后,东旭光电自救但依旧问题重重。

今年三季度报告显示,东旭光电前三季度实现营收45.83亿元,同比下滑63.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14亿元,其中第三季度亏损3.18亿元。

东旭光电方面表示,营收下滑的主要原因则是受公司流动资金持续紧张以及新冠疫情影响,高端装备和建筑安装工程业务订单均大幅减少。

然而,东旭光电今年三季报账面上仍有94.6亿元的货币资金,但如今付息来临,却依然还不起6600万元的利息。

这种情况在去年此时已经上演。

彼时2019年三季报显示,东旭光电报告期内货币资金超过183亿元,但“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仍未能按期兑付应付利息和相关回售款项。

关于东旭光电货币资金的谜团,深交所早前已经连续多次对公司提出问询。

去年违约之后,深交所就要求东旭光电详细说明截至2019年三季度公司账面显示存在大额货币资金余额情况下,却未能如期兑付本次中期票据回售付息的具体原因。

在延期了8个月后,东旭光电在今年7月才回复了深交所的问询。

按照披露,截至2019年11月15日,东旭光电货币资金总额139.14亿元,其中,可随时支取用于归还借款本息的资金为2.55亿元,使用受限和专项资金合计为136.6亿元。也就是说,虽然东旭光电账面货币资金高企,但可用来还债的资金却并不多。

按照东旭光电说法,彼时公司需要兑付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及品种二)的回售及付息款项,特向财务公司提出支取总额20.10亿元兑付资金,但被财务公司告知,由于其流动性出现暂时困难,无法满足公司提取资金的需求。

由此也引出了财务公司之于大型企业集团的风险传导。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显现,进而导致东旭光电在财务公司存款变成使用受限资金。

“财务公司是大型企业集团对资金实施集中管理的平台,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本质是企业集团风险在财务公司的延伸。”北京一家公募基金固收总监受访指出,“东旭集团近几年大幅举债高速发展,流动性危机爆发后,东旭集团的风险向财务公司延伸,财务公司风险也向下属企业之间传导。”

事实上,与曾经的白马股康得新十分相像的是,东旭光电“存贷双高”的现象早已被市场质疑。

“需要警惕‘存贷双高’风险,‘存贷双高’主要存在三种情况,财务造假,未披露的大额受限资金和大股东或关联方占款严重。此外,对于集团资金集中管控的企业,还要关注其资金调配能力。本质上合规,但一旦出现流动性问题,就会导致风险传染,对企业资金的调配能力要求极高。”华西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樊信江认为。

自救之路

自“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违约后,今年5月,“15东旭债”也未能按期兑付而出现违约。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彼时东旭光电与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了展期协议,这部分涉及债券本金9.19亿元,但仍有3671.6万元的债券本金未能与投资者协商展期。

从最新进展来看,东旭光电正通过处置非主业公司股权和闲置资产、加大各类应收债权的清收力度、聚焦主业努力创收等措施解决流动性问题。在多领域与对公司有合作意愿的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开展产业投资合作,包括“高端盖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新型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项目”“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管项目”以及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增加投资等。

事实上,在2019年,东旭集团方面曾表示控股股东拟向石家庄国资委转让部分股权,这曾被市场解读为国资入主的利好。

不过该事项尚未有结果。今年9月,东旭光电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控股股东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与石家庄国资委筹划股权转让事项,截至目前,相关事项尚未取得实质进展,东旭光电投资及石家庄国资委尚未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从集团层面来看,今年6月,东旭集团全资子公司东旭启明星控股有限公司在新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应于6月12日向“东旭集团7%N20200612”持有人支付未偿本金以及自2019年12月13日起的应计利息(息票率7%)合计约3.5397亿美元,但公司目前尚未支付。

“目前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重组消息。”11月18日,一位东旭集团债券机构持有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作者:姜诗蔷 编辑:林虹)

姜诗蔷

财经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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