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财控股拟注资4家中小银行100亿元,未来通过“市场化转让”实现退出
此前颇受市场关注的200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已经全部下达,广东是首个披露注资方案的省份。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从中债网处获悉,12月1日,广东省财政厅率先披露了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文件,指出将在一周后发行100亿元专项债,募集资金用于为郁南农信社、普宁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和罗定农商行等省内中小银行增资。
值得注意的是,本期债券由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粤财控股”)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等方式向上述4家中小银行注入资本金,并在入股的5年后采取“市场化转让”的方式实现退出,这种方式也是地方专项债的一种创新运用。
首次披露银行专项债注资方案
今年7月,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表示,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2000亿元,用于支持18个地区的中小银行,由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平均每个省份约111亿元。
具体而言,广东此次发行的100亿元中小银行发展支持专项债券,主要为郁南农信社(40亿元)、普宁农商行(37亿元)、揭东农商行(14亿元)和罗定农商行(9亿元)补充资本金。
(图片来源:广东省专项债信息披露文件。)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2021年至2030年),融资利率为3.75%,其中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只偿还专项债券利息,第6~10年每年偿还本金的20%,即后5年等额偿还专项债券本金及利息。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除了广东省之外,年内已有温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内蒙古银行披露了申请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计划。
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14.41%,较上季末上升0.2个百分点。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从上一季度末的12.56%、12.23%分别下降至12.44%、12.11%,总体上,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补充压力较大,并且有增加的趋势。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向记者分析,“地方政府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一方面拓宽了专项债的使用范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减轻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的压力,将增加此类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巩固和优化中小银行的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对于大量未上市的中小银行有重大意义。”
通过“市场化转让”实现退出
此次广东首次披露专项债注资方案,在于其采取了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直接注资的方式,而且也采取了市场化转让股权的方式为上述中小银行引入战略合作方。
此前业内人士探讨,专项债注资中小银行或通过两种路径:一是地方财政部门及其受托人履行其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的出资人职能,将专项债募集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形式注资给中小银行;第二种是通过专项债募集资金认购中小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如可转债、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
对于中小银行而言,发行二级资本债、永久债和可转换债是城商行和农商行进行资本金补充的常用方式。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在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46家银行中,中小型银行占80%以上;在发行永久债券的33家银行中,有24家是中小型银行,进一步表明中小型银行对资本补充的强烈需求。
与直接购买资本工具进行财务投资相比,广东此次专项债注资无疑更能助力中小银行长远发展,在短期内能补充银行资本金,长期则可以通过引入战投改善中小银行的治理机制。
“通过专项债方式注资,可以把它和中小银行的法人治理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结合起来。”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分析,一些银行的现代化治理还有待完善,而利用专项债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一个优化公司治理制度、推进银行可持续经营和稳健发展的机会。
据悉,本次专项债增资由粤财控股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等方式分别向上述4家小银行注入资本金。
启信宝数据显示,粤财控股成立于2001年,为广东省国有独资企业,实缴资本金约238亿元。广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表示,粤财控股可作为本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
债券偿债资金来源于4家中小银行的股利分红、信贷资产回收所得或财产信托运营收益、股权转让所得,其中明确了“市场化转让”是粤财控股此次入股后的退出方式,而且已经找了3家省内银行作为战略合作方参与股权转让,分别是珠海农商行、顺德农商行以及南海农商行。
以此次注资金额最高的云浮市郁南农信社为例,注册资本为2.67亿元,本次获得粤财控股40亿元注资,改制组建成为郁南农商行后的资产总额为87.45亿元,其中粤财控股持有72.78%股权,将在注资后的第6年逐步转让股权给战略合作方南海农商行,实现债券本息成功回收。
(图片来源:广东省专项债信用评级报告。)
对于粤财控股而言,未来收益由三方面构成。注资郁南农信社后,将在10年内将获得5.85亿元的股利分红;在前7年获得累计17.5亿元的财产信托运营收;此后在第6年开始转让股权,每股估值为7.6元/股,预计后5年可以获得38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
惠州宏德事务所经过测算得出,上述收益累计可以达到61.35亿元,而郁南农信社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3.75%的融资利率计算,需偿付粤财控股总融资本息合计52亿元,收益可以完全覆盖融资本息。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也指出,依据当前市场状况对项目专项收入进行估算,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按项目偿债资金的90%计算,本息覆盖倍数为1.06。
可以看出,由战略合作方“接盘”粤财控股的股份,在三项收益中占据重要位置。罗定农商行、揭东农商行已经分别找到珠海农商行、顺德农商行作为战略合作方,4家中小银行中仅普宁农商行尚未找到。公告指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将组织全省的农商行参与普宁农商行的市场化转让,确保专项债券本息顺利回收。
战略合作方除了“接盘”股份以外,还将支持上述4家中小银行全面转化经营机制,配合粤财控股做好资金运营管理工作。
年底银行专项债密集发布
据悉,山西、陕西、浙江三省均将于12月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额度分别为153亿元、46亿元、50亿元,期限均为10年期。其中,山西省明确发行时间为12月中旬,浙江省明确发行时间为12月中下旬。
由于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经营压力,风险状况频出,资本不足问题愈见明显,但又缺乏有效的资本补充渠道。近两年来,监管层频出支持中小银行资本补充等相关政策。
早在今年7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国务院对获得这笔专项债资金支持的中小银行设置了较多限制条件,比如中小银行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补充资本金前提要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对于哪些银行能够获得专项债的方式补充资本,国常会提出,将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
今年9月,温州银行发布增资扩股方案报告,拟募资不超过70亿元用于补充该行核心一级资本和处置不良资产。
此后温州银行在回复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专项债认购问询时称,温州市政府指定的地方专项债特定主体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温州市财政局全额出资。温州国金公司在认购方式、认购价格、限售安排等方面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差异,公司也未与其设置特殊投资条款。
中泰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戴志锋认为,“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来注资中小银行,使地方政府成为股东,地方政府债务显性化,地方政府对银行的权责更为清晰。”他指出,这种模式与中小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匹配。但注资思路是“托底”的,而不是“兜底”。中小银行竞争力的提升在于公司治理和业务结构转型,这需要观察未来难度较大的“深化改革”。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翁榕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