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举借专项债114亿,用于注资中小银行
此次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需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合格资本补充工具,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
日前披露的《关于四川省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称,经国务院批准,11月中旬财政部先行下达四川省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4亿元。为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省政府拟新增举借专项债务114亿元,并全部转贷市县。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县政府负责偿还转贷债券本息并支付相应发行费。
报告披露,财政部要求,此次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新增专项债券需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转股协议存款、二级资本债等合格资本补充工具,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在明晰各方责任、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穷尽自救手段和市场资源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基础上,坚持一行一策,各省制定合理利用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风险化解实施方案。
报告还披露,需要特别报告的是,财政部此次下达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14亿元需待国家批准实施方案后才可发行使用,四川省政府将根据国家批准实施方案的额度发行。如国家批准实施方案的额度小于财政部此次下达额度,差额部分将由财政部在2021年收回,届时再向省人大常委会另行报告。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2000亿专项债额度已下达。共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得该额度,平均每个省份约111亿。
具体看:
东部地区5席:天津、河北、浙江、山东、广东
东北地区3席:辽宁、吉林、黑龙江
中部地区4席:山西、江西、河南、湖北
西部地区6席: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广东省于12月1日披露地方政府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材料:发行额度100亿元,支持1家农信社和3家农商行补充资本。广东也是首个披露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细节的省份。
该期债券由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等方式分别向普宁农商行、郁南农信社、揭东农商行和罗定农商行四家中小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37亿元、40亿元、14亿元和9亿元。
12月7日,广东中小银行地方专项债中标结果出炉。广东省10年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中标利率3.52%,投标倍数16.16。这一利率水平相当于在国债利率基础上上浮25BP。
除广东外,浙江、山西也公布了将于近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计划。其中,浙江省50亿元、山西省153亿元,期限均为10年,待银保监会批复后发行。
今年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会议确定,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作者:杨志锦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