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2020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增添动力

21财经APP 李春顶,李娟
2020-12-17 10:23

12月16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清单(2020年版)》共列入事项123项,相比《清单(2019年版)》减少了8项。市场准入的进一步开放将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添砖加瓦”。

2020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的领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放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矿业权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资格认定”等3条措施。根据“放管服”改革进展,删除“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审批”、“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14条管理措施。及时移出已整合或不符合清单定位的事项措施。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缩减20条措施管理范围,规范7条备案类措施表述,将5条管理措施转为暂列,修改完善72条措施表述。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于2018年12月首次发布,通过三年的落地实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经过三轮修订,2020年版清单与2018年版清单相比,事项数量由151项缩减至123项,缩减比例达到18%,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负面清单修订也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经济面临较大冲击,中国经济虽在疫情得到控制后迅速回升,并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但仍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风险挑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是促进“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国家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疫情冲击和贸易摩擦背景下,市场风险增加,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增加,更为开放、更加包容、更可预期的2020修订版负面清单,一方面犹如一支“强心剂”,为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另一方面为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优化和整合市场准入环节的管理措施,将其汇集于一张清单并向市场公布,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自主选择是否进入,真正实现了“非禁即入”。市场主体可以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一目了然地知晓什么不能做、什么需要审批许可、什么可以自主决定,从而为市场主体在不同行业、领域和业务的创业创新提供了巨大空间,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同构成我国市场准入规范体系。负面清单管理措施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破除隐性壁垒的体制机制改革,也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保障了国内企业和外来企业的公平竞争机会,保障了国资、民资、外资的公平竞争机会。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规则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有利于打破各种形式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竞争环境。

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优化政府监管边界和效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自主权”赋予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进一步发挥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政府监管将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的审批体制、投资体制、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与市场准入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供制度性保障,持续激发出更大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而实现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之间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挥作用。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循环动力,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从而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保障。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市场还存在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具体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将增强“循环动力”。不断激发各市场主体的活力,解除有碍于内需释放的不恰当束缚,为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和消费潜力。有利于打通中国经济存在的“供需梗阻”,从而确保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循环畅通”,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同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实施将完善“循环规则”。落实和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将纠正或移除有碍公平竞争的不恰当做法和规定,促进公平竞争。另外,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加快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资源高效配置,促进境内境外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不断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贸易系主任、教授,李娟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专栏文章。)


(作者:李春顶,李娟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