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路线出炉:“三稳”让位促内需,长效机制逐渐落实
12月21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会议主要从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加大城市治理力度,推进韧性城市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加快发展“中国建造”,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等8个方面,布置了2021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其中,此次会议中,城市更新行动被放在首位以及调控工作安排未提及“三稳”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
“促内需”政策放在首位
在今年的住建工作会议上,被放在首位的工作是“全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工作内容。
城市更新是扩大内需的重要抓手。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在“十四五”规划《建议》的解读文章中也提到,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路径,“谋划推进一系列城市建设领域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充分释放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发展新动能,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我国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实际上,由于房地产行业对上下游产业的强大拉动作用,房地产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促内需的重要抓手,但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房企“三道红线”防范金融风险和疫情等多重影响下,业内一些观点认为,房地产未来逐渐会从经济发展的“推进器”转变为“压舱石”作用。
虽然2020年房地产投资依旧保持着较高位的增长,但主要是土地购置费拉动,在真正拉动内需的建安投资上,则表现疲软。同时,一些先行指标也显示,明年的房地产投资存在下滑可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11月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0%,但迟迟未能转正。土地购置面积上,前11月则同比下降5.2%,降幅持续扩大。
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一方面,在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了“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住建工作会议的相关布置也是遵循中央会议精神。另一方面,2017年以来,房地产销售面积连续四年维持每年17亿平米左右的高位,增量庞大。从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来讲,未来很难继续维持这样的高速发展,因此,将发展的矛头转向存量,也成为了必然的选择。而将过去单纯聚焦于住房问题的棚改、老旧小区改造上升到系统关注整个城市运营发展效率的城市更新活动,也是将促内需从关注住房,上升到更多、更大的角度。
长效机制逐步落地
本次住建工作会议上,“促内需”的城市更新行动被列为首要工作,2018、2019连续两年成为住建工作会议“头条”的调控政策则退居次席。
住建工作会议提出,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多位受访人士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舆情引导、市场监管等机制”,是结合了市场化和行政化调控,结合了事前、事后调控的长效化的调控机制的组成部分。
对此,贝壳研究院首席市场分析师许小乐表示,2020年即便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影响,房地产调控未见放松,反而局部市场的升温引发下半年“一城一策”的密集出台,据统计,有超过20城出台限购、限贷及限售等政策作出调整。同时从下半年的调控中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监管预警机制加强、地方政府部门调控的协同和联动加强,调控的手段,也从过去以限购、限售等行政性、短期性政策为主,转向以金融(如“三道红线”)、税收等市场长效机制为主,对市场进行动态化、结构性调整。
不过,多位受访人士都强调,“长效机制”的逐步落地并不意味着短期调控会立刻退出,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顾云昌则指出,不管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房地产部分提到的“因地制宜、多策并举”,还是此次住建工作会议提及的“强化城市主体责任”,都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短期调控,并且短时间内很难退出。
另外,此次住建会议在这段表述中,引人注意的是,此前多次被重点强调的“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并没有在工作安排中被提及。
对此,许小乐认为,“三稳”,实际上已经是长效机制建立所必需的常态化目标,在今年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的背景下,不再需要过度强调。不过,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没有提及“三稳”,有利于地方政府采取更多样化的政策组合。
租赁政策瞄准“精准”与“规范”
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相似的是,此次住建工作会议再度强调了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
这显然与2020年多个长租公寓暴雷有关,多位分析人士均认为,租赁市场的政策调整将会在2021年成为重点。
顾云昌则认为,与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相适应的,租赁政策的调整,也分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政策调整,和租赁市场政策调整。其中,针对公租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需要解决的是“精准”问题,政策界限、目标人群和投入产出要划清楚;而租赁市场,要解决的则是“规范”问题。
其中,针对频频“暴雷”的租赁市场,许小乐指出,租赁的问题主要在三方面,一是需求端租客权利得不到保障;二是大城市租赁房源供给不足;三是租赁市场发展不规范。所以,“十四五”期间应当出台一系列政策,突破这三个大的问题。比如,租赁立法,落实租客的基本权利,包括不能随意涨租金、不能随意赶租客,租客能够公平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从供给端,专门划拨出租赁土地供应计划,降低土地成本,提升租金回报率。为鼓励房企开发持有运营租赁住房,会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企业政策支持,住房资产证券化加速推出。
(作者:宋兴国 编辑:包芳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