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将为扩大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21财经APP 李春顶,张瀚文
2020-12-23 13:50

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议案,拟由委员长会议提请明年继续审议。目前,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草案尚未对外公布,但其内容基本是将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特殊优惠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审议和出台,将为我国建设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立法过程大致经历了两个过程:(1)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4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2)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的议案,拟由委员长会议提请明年继续审议。

为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保障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院布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同时,我国拟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保障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法院布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具体包括:跨区域管辖发生在海南省的有关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同时,草案规定了案件的裁定流程以及上诉流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据悉,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将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法官员额制,精干设置内设机构,推行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国司法形象。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不是地方法规,而是以全国人大立法的形式,这是与其他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最大的区别,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在“开全国之先河”。

目前,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先后以“条例”的形式进行立法,但都只是地方立法行为。一方面,自由贸易试验区法主要涉及由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规章,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基本法律框架基本为:全国人大常委立法、国务院颁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相关文件、地方政府颁布的政府规章、地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相关决定和条例以及其他。另一方面,统一的法律框架中又存在差异,例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主要强调上海的金融服务功能,对其跨境结算支付以及负面清单管理方面做出相应的规定;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主要强调了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动贸易转型升级以及监管模式的问题,着重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问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主要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更好的完成广东自贸区的枢纽作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主要集中于对大宗商品贸易与高端产业促进交流合作以及航运服务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制定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中央做出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并写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共同构成海南自贸港制度体系的“两翼”,两者缺一不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将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其一,立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自贸港相关法律制度。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在全力落实协助调研工作责任的过程中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充分反映自贸港建设的实践需求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挑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

其二,立法有利于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协助调研工作。由于本次法规条例没有现成的先例可循,不能照搬照套国外自贸港发展模式,因此要求立法部门必须坚持正确方向,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提建议,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中央12号文件和总体方案,坚守“六个决不允许”的底线,开展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宜粗不宜细原则,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留出充足的法治空间,确保法治建设始终与时俱进,不断适应自贸港建设实践的最新需求;必须充分运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的法律授权,用好用足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紧扣自贸港建设需要,建立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

其三,立法有助于进一步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这就不仅要求相关立法部门合理的政策制定,更要求执行部门提高完成效率,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广泛听取和吸纳全国人大及中央有关部委相关专家智库的意见建议,各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加快形成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进程的强大合力。

 (李春顶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贸易系主任、教授,张瀚文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本文为中国农业大学“世界经济新格局”青年科学家创新团队专栏文章。)

(作者:李春顶,张瀚文 编辑:李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