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版”中小银行专项债披露:认购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转股协议存款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20-12-29 22:07

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披露,拟发行两期总计85亿元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分别用于认购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之转股协议存款。

同时,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均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内蒙古银行计划2021年通过向国有出资人申请增持及引进战略投资人的方式定向增发58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鄂尔多斯银行计划于通过市场化引入战略投资者,2023年进行股权融资30亿元。

内蒙古版注资中小银行模式,与此前披露的广西版大致相同,仅有细微差别。广西版由各市/县财政局向用款银行通过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用款银行资本金。

目前专项债注资银行的路径有两条。广东、浙江、山西选择通过间接入股为银行注资。 

注资模式之一:转股协议存款 

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披露该区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前两期中小银行专项债总额85亿元,其中第一期、第二期发行总额分别为55亿元、30亿元,分别用于认购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之转股协议存款。

不过,此前已披露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金公告的乌海银行,不在前两期名单中。

其交易结构为,专项债券期限与可转股协议期限相匹配,均为10年。偿债年限设置为10年(2021-2030年),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本金从第6年起至债券到期日分5年等额偿还。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转股协议存款的本息收入,转股协议存款的本息收入主要来源于两家银行持续经营产生的以息差收入为主的息税前利润。

除专项债补充资本金,内蒙古银行、鄂尔多斯银行均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

其中,内蒙古银行计划2021年通过向国有出资人申请增持及引进战略投资人的方式定向增发58亿元,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鄂尔多斯银行计划于通过市场化引入战略投资者,2023年进行股权融资30亿元。

据中债资信数据,截至2019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总额1448.41亿元,资本充足率11.77%,不良贷款比率2.60%。对于内蒙古银行,预计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可偿债资金合计为160.33亿元,对本期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2.27倍,可以覆盖本期债券本息。对于鄂尔多斯银行,预计债券存续期内,本期债券可偿债资金合计为90.28亿元,对本期债券本息覆盖倍数为2.35倍,可以覆盖本期债券本息。

内蒙古版本的注资模式,与广西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有相同之处,有细微差别。

此前,广西中小银行专项债募资主要投向农信金融机构。其中,有8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获发行额度共计66亿元;5家农村合作银行获发行额度共30.5亿元;5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发行额度共计10.5亿元;此外,还有3家城商行获发行额度合计11亿元。

广西版注资模式为,一期至三期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募集资金均由各市/县财政局向用款银行通过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补充用款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券期限与可转股协议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0年。 

注资模式之二:间接入股 

广东、浙江、山西选择通过间接入股为银行注资。

日前,浙江省与山西省财政厅也相继公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计划。其中,山西省拟于12月23日发行153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新成立城商行的资本金;浙江省将于12月25日发行50亿元专项债,仅用于温州银行一家补充资本金。

此次浙江与山西的专项债计划都只针对一家中小银行。对于此次新成立的城商行,据信息披露文件,该银行由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合并而来,目前名称待定。

浙江、山西则通过国企间接入股的方式补充资本金。具体来看,山西省专项债券募投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西金控“),通过山西金控间接注入新城商行,补充其资本金;浙江省专项债券募投计划的实施主体为温州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温州国金“),通过温州国金采取间接入股的方式,认购温州银行股份补充其资本金。

披露文件显示,山西金控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6.467亿元,山西省人民政府授权山西省财政厅作为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温州国金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35亿元,是温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温州市财政局全额出资。

此前,温州银行曾发布《关于实施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拟增资扩股募集70亿元,老股东(含股东指定的关联方)未足额认购的部分,通过地方专项债券资金筹集,由温州市政府指定特定主体认购。此次增资完成后,专项债券对应的股份占温州银行总股份的31.77%,温州国金也将成为温州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此前,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难点不是债性资金转成股性资金,而是构建市场化退出机制。在退出方式上,此次山西与浙江专项债均采用市场化转让方式,但在具体处理上有所差异。”

浙江省的专项债退出方面,温州国金通过所持的温州银行股份每年分红资金以及市场化转让,使专项债券资金及时安全退出。中债资信评级报告显示,股份市场化转让可通过现有股东收购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收购股份、IPO后公开出售股份或温州银行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等方式进行。

山西省的专项债退出方面,山西金控注入“新城商行”后形成的股权,将通过市场化转让的方式逐步退出,退出资金用于专项债的还本付息,如计划长期持有,将通过其他方式筹措资金用于本专项债本息偿付。

(作者:辛继召 编辑:马春园)

辛继召

资深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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