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族网络又遭变故,原董事长林奇被曝生前非婚生子,要求合法继承股权
游族网络(002174.SZ)原董事长林奇遭投毒去世的一波未平,公司新的实控人公布之际,一波又起。
1月12日,一位名为“糖醋个里脊啦”的博主在微博上“三问游族网络”,称其姐姐和林奇已生有一子,但是游族网络“隐瞒林奇还有小儿子的消息”,“公告披露继承人却丝毫不提及,且周一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当晚就偷偷公布变更股东继承人”,其因此质疑上市公司信披存在问题。
到了1月12日晚间19:07,该博主再一次发文解释,“我姐姐和林奇是在19年通过共同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林奇已经离婚多年”,关于林奇小儿子的身份,“正在全力推进诉讼流程,争取尽快亲子鉴定检测。”
耐人寻味的是,就在一天起的1月11日晚间,游族网络公告称,根据上海市浦东公证处于2021年1月9日的相关公证,原董事长林奇生前未留有对所持股票财产作出处分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林奇生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97亿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3.99%,将由其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奇的女儿)、林芮璟(林奇的女儿)及林漓(林奇的儿子)三人共同继承,即上述游族网络股份合计2.197亿股股份,林小溪、林芮璟各继承其中的 7323.4002 万股,林漓继承其中的7323.4001 万股。
公告称,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位孩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之股东权益,将统一由其母亲、法定监护人许芬芬(新加坡籍)代为行使。由此,游族网络将成为一家没有控股股东的上市公司,许芬芬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对于上述爆料的真实性,1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联系游族网络方面,但是截至发稿,对方并未作出回应。
非婚生小儿子从天而降
1月12日中午11:19,一位“糖醋个里脊啦”的博主发文“三问游族网络”, 一问你们拦着不让我姐姐跟孩子见林奇最后一面是何居心?二问你们隐瞒林奇还有小儿子的消息是何居心?三问你们着急提前火化是何居心?
该博主称,其姐姐跟林奇原计划疫情结束之后办理结婚登记,“孩子刚出生不久突逢此意外。你们不顾孩子尚在襁褓,不顾我姐姐在普陀山跪了两天两夜为他祈福,跟菩萨许愿吃素到现在。只一味拖着不让见面,甚至去世的消息都是再三逼问下才告知。而在我们悲痛的时候,公司却已经配合前妻早早开始办理继承”,质疑公司背后是否涉及幕后交易”。
此外,该博主提到,“我姐姐跟林奇依法给孩子办的出生医学证明,你们明明知道却不承认他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公告披露继承人却丝毫不提及。且周一收到我们的律师函,当晚就做贼心虚偷偷公布变更股东继承人,此行为既不要脸还涉嫌虚假披露,证监会是否需要严查。”
该博主同时晒出了一份新生儿姓名为“林正清”的出生医学证明和一份律师函。
这份落款时间为2021年1月7日的律师函显示,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作为受托主体,向游族网络发出律师函,要求切实保证林正清与林奇的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同等知情权和参与权。
这则爆料的时间点,恰逢游族网络实控人变更的第二天。1月11日晚间,游族网络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等三则公告,仅提到林奇持有的游族网络股份合计2.197亿股股份,将由其未成年子女林小溪(林奇的女儿)、林芮璟(林奇的女儿)及林漓(林奇的儿子)三人共同继承,并未提及上文提到的另一位继承人林正清。
对此,1月12日傍晚,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向该博主留言,并提出进一步核实采访的要求,截至发稿,对方未作出回应。
到了1月12日晚间19:07分,上述博主再一次发文解释,“我姐姐和林奇是在19年通过共同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林奇已经离婚多年,不存在婚内出轨的说法,请之前捕风捉影的各位停止莫须有的人身攻击。同时我姐姐自己创业,现经营一家公司,经济独立,自给自足。”
她提到,“孩子是他们两人计划生下的,双方朋友亲属很多都知道孩子存在。林奇亲自找人给孩子取名林正清,意为正本清源,这个孩子寄予着林奇和姐姐的很多希望。关于网友提出的“亲子鉴定”,我们正在全力推进诉讼流程,争取尽快亲子鉴定检测。”
游族网络实控人持股或发生较大变化?
对于该博主的说法,1月1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指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爆料所说信息属实,应该保障该孩子的继承权。同时根据《证券法》规定,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法定的重大事项,应该及时披露,而如果原有股权从三个人分到改为四个人分,应该属于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在知悉相关事宜后应该注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首先可能需要核实事情的真实性。”
目前,关于林奇三个孩子的母亲许芬芬的只言片语,仅出现在游族网络1月11日晚间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该权益变动报告书提到,“2020年7月16日至今,许芬芬担任游族网络全资子公司YOUZU(SINGAPORE)PTE.LTD.董事,其未持有这家公司的股权。这家公司注册地在新加坡,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发行。”
对此,有律师指出,“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婚姻状况本身不涉及信披,涉及股权分割需要信披,如果上市公司实控人及其配偶离婚,涉及股权分割的基础是看股权属于个人持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持有”。
(作者:朱艺艺 编辑: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