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监管时代来临: 保险资管评分、评级 能力跟不上业务将被做“减法”
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评级要素;明确评级方法;规定组织实施程序;加强评级结果使用。此外,《办法》设置了一年的试运行期,引导行业对照评价指标做好评级准备工作。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段国圣指出,“随着银行资管机构化、券商信托逐步回归资管本源、基金公司快速发展、金融业加强对外开放,整体资管行业全面竞争格局正在形成,我们的竞争对手逐渐走向成熟。而《办法》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具有基石意义,有助于形成更全面、更统一的行业规范,有利于保险资管行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万放认为,《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保险资产管理行业正式进入了分类监管的时代,必将为行业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第一,保险资管行业终于诞生了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统一度量衡”。业内首次就机构综合评价标准达成一致共识,增强了保险资管公司间的可比性,有助于行业齐头并进。第二,《办法》正式宣告分类监管时代的来临,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第三,《办法》丰富了机构监管工具箱,有利于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风险导向分类监管
自2003年首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已经设立28家机构,受托管理保险业超过70%的资金,资产管理规模近15万亿元。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大类资产配置、长期资金管理、固定收益投资等方面能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核心优势,已经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力量。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机构性质、管理风格、受托规模、投资能力以及市场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化特征明显。
以风险为导向的分类监管,既是国际上较为成熟的金融机构监管措施,又已在我国金融市场积累了十余年的监管实践经验。从2006年开展商业银行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开始,监管部门相继推出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制度,并随行业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取得积极成效。
吸收借鉴国内外金融机构分类监管的相关经验做法,建立实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评级制度,并根据评级结果,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关键领域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万放称,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评级和分类的过程,实质也是银保监会普查行业、建立机构画像的过程。监管部门看到的不只是评级结果,更掌握了指标的细项信息,通过分析归纳,可以精确评估行业风险底数,归纳机构共性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机构监管手段,对症下药、精准施策。从《办法》中我们可见,对于风险管理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强的公司,未来将以非现场监管为主;这样,监管可以腾出手,将精力更多地去指导那些经营管理能力偏弱、风险系数较高的公司。此举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合理地配置监管资源,集中精力办大事、降低系统性风险,丰富机构监管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有利于实现分类监管和差异化监管。既能避免过去混同监管带来的成本增加等问题,又能清晰确定监管重点,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二是有利于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防范风险、合规经营和规范发展。通过监管评级,形成正向激励,推动公司主动对标行业标准和标杆公司,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三是有利于强化监管导向,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专注主业和特色,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五大维度综合评分
《办法》规定,监管评级主要从公司治理与内控、资产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交易与运营保障、信息披露等五个维度指标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综合评分。
对于选取这五个维度的原因,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结合资产管理业务特点,设置公司治理与内控维度指标,从决策授权、防火墙设置、关联交易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全面评价公司治理有效性,防范内部制衡失效和利益输送等重点风险。
设置资产管理能力维度指标,制定定量和定性标准,引导行业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发挥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和特长,开展长期投资、价值投资。
全面风险管理维度指标坚持全面性、独立性、透明性和公平性原则,通过强化风险治理架构、风险制度流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要求,督促行业树立审慎经营理念,加强风险管控。
优秀的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具备强大的综合实力,交易运营能力建设、信息治理及信息技术系统对投资管理业务发挥着重要支持作用。交易与运营保障维度指标参考行业最佳实践,从交易运营组织架构、制度流程、效能评估、信息系统等方面,提出科学的评价标准,引导行业建立安全高效的交易运营保障体系
资产管理行业实质是基于信任而履行受托职责,对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提出较高要求。信息披露维度指标从制度建设、监管报告、客户披露、公开披露等方面,引导公司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准确、及时、完整披露有关信息。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平表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成立时间、背景和发展阶段迥异,在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合规文化建设、人力及信息技术资源投入等方面参差不齐,《办法》的出台,将促使更多的保险资管机构,将业务发展建立在综合能力提升的基础之上,将合规稳健的经营目标设定在经营效益之前,将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运营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建设和资源投入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从而全面促进整个行业的竞争力提升。
段国圣强调,对保险资管公司而言,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只是起步,未来更重要的是借此东风增进自身投资和经营能力,最终实现立足于长期资金特性,保持收益稳健、资金安全的投资风格,为资管行业提供差异化的服务。
赋分评级奖优罚劣
据了解,评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以“赋分制”打分,满分为100分,五个维度指标分别为20分、30分、25分、15分和10分。
不仅如此,为加强评级结果使用,根据监管评级得分,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划分为A、B、C、D四类机构,明确分类结果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主要依据。对于不同类型机构,监管机构将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产品创新、现场检查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将根据监管评级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差异化对待。具体而言,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强的公司,以非现场监管为主,定期监测各项监管指标,通过会谈和调研等形式,掌握最新的风险情况,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业务审批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对于经营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弱的公司,给予持续的监管关注,在业务上做“减法”,必要时依法采取暂停业务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等审慎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地向市场和机构传递政策信号,体现奖优罚劣的监管导向,监管部门在评级指标体系中专门设置了调整项指标。
一方面,对于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被交易市场及自律组织采取纪律措施的机构相应扣减一定分数,对于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D类。另一方面,将业外资质、资产管理规模、服务业外资金、单位管理资产利润率等列入加分项,鼓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公司和“专而精”、“小而美”的特色经营公司发展。同时,对于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等绿色投资,对行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机构酌情予以加分。
杨平表示,《办法》通过调整项强化了聚焦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的制定原则,对出现特别重大风险事件的机构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办法》的分类评级结果直接挂钩监管意见、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监管评级政策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将形成强力的风险约束。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监管评级结果主要用于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由监管部门以“一对一”方式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报,各公司不得将其用于商业宣传。下一步,将加强评级结果与监管政策衔接,加强评级结果运用,确保分类监管措施切实落地,维护监管评级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
(作者:李致鸿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