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火线”修法,率先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2021广东两会聚焦陈洁,实习生招海莹 2021-01-19 17:47

2020年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最后一年。

面对这一系列关键任务,广东省农村农业委积极开展立法、监督和代表等工作,有力推动了广东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进程,在“三农”方面的监督工作取得不少成效。

监督推动多项目标任务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明确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即到 2020 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对此项任务高度重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监督。

2020年10月中下旬,广东省人大农村农业委赴湛江、清远、揭阳市开展调研,实地考察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走访贫困户、村民代表和驻村工作队干部。同时,委托河源、汕尾、阳江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广东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和脱贫成果巩固情况。

2020年11月26日,广东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关于广东省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广东省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现行标准下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和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出列标准,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进程方面,农村农业委在2020年持续对省政府相关工作深入跟踪监督,推动全省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农村农业委持续跟踪督办“加紧制定实用的乡村建设规划、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加快啃下农村集中供水这块‘硬骨头’”的相关意见建议,听取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赴揭阳、湛江、清远等市开展调研,督促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美丽乡村工作。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各地,显示出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疫情发生后,农村农业委迅速组织协调《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集中封闭修法工作,在全国率先完成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的修订,为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2020年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扩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管理范围。条例中的野生动物指国家、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条例》修订通过后,农村农业委持续推进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在2020年4月中旬,农村农业委去函省政府办公厅,督促做好《条例》顺利平稳入轨运行各项工作。2020年6月上旬,农村农业委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粤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总结广东省工作情况和成效,梳理出需要国家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农村农业委在2020年多次开展专项调研与执法检查,监督各市县加快处置进度。经过近一年的努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是党中央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提出的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主要着力点。2020年,农村农业委始终将“米袋子”“菜篮子”工程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有效抓手,积极组织开展多项监督工作,确保重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和供应。

2020年,农村农业委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专项报告工作。针对猪肉价格居高不下、群众意见较大,一些地方积极性不高,新的行业垄断苗头出现等突出问题,提出认真落实好省负总责要求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妥善解决好养猪场建设用地、支持本地中小养猪场户升级改造等意见和建议。针对粮食安全问题,农村农业委赴广州、东莞等市开展“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汇总广东省有效措施、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此外,农村农业委还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水产养殖保险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耕地抛荒专项治理的建议”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推动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摸清全省水产养殖保险需求和抛荒耕地底数,出台《关于大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措施,积极开展政策性水产养殖保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耕地抛荒治理。

(作者:陈洁,实习生招海莹 编辑:钟映佳)

陈洁

政经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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