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到底怎么算?能拒绝加班吗?专家解释来了

央视新闻
2021-02-08 15:48

春节假期将至,在今年“就地过年”的倡议下,许多人选择在工作地迎接新春。虽是假期,仍有相当多的人需要坚守岗位。

1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在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1年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为: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

如果春节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 苏海南:

今年春节期间,在2月12日至14日这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三倍来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春节7天都不休息,有4天因为是借用的双休日,那么在这4天工作,如果不能倒休,就应该按本人工资的两倍来支付加班费。

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1.75天折算,即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根据上面的计算方法,只要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就可以确定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又是如何确定的?

苏海南介绍,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基数最下限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 苏海南:按劳动法的规定,工资应该是全口径的,月薪如果3000块钱,那么按照21.75(天)得出每天的工资额,以这个作为基数;如果本人的全部工资中基本工资或岗位工资占了大头,以这个作为基数;还有按照劳资双方商议的一个平均值来作为基数;另外也有企业,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总之,支付加班费的基数一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北京为例,按2020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计算,春节期间,在岗7天最少可以拿到1718.5元。虽然有加班费,但毕竟是假期,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因拒绝公司春节假期携带电脑回家工作的要求被开除。

经劳动仲裁,劳动者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可以拒绝吗?如何才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指出,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但是,如果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这些限制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专家 左祥琦:实际上,不管是春节,还是平日,亦或是周末,加班原则上都要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公司没有权利强迫员工必须加班。当然法律有些特殊情况规范,比如说像有一些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职务行为的人基于他职务上的要求,不可以不参加加班。举个例子,比如一个城市的供水系统出现故障了,赶上周末或者赶上节假日,劳动者需要加班抢修。

(编辑:曾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