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细化辖内银行房贷集中度管理要求:过渡期最长为6年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家俊辉 广州报道
2021-03-02 14:08

央行发布房贷新规后两个月,多省份开始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调整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3月2日,福建银保监局在其官网发文,明确细化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福建银保监局表示,要结合辖内实际,实施差别化监管,明确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划档标准。“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而根据央行此前下发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截至2020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个百分点以内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超出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业务调整过渡期为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4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的业务调整过渡期分别设置。

福建银保监局还指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加强贷后管理,防止信贷资金变相或绕道违规进入房地产;加强房地产贷款数据统计,不得错报、瞒报、漏报。对于未按要求执行的机构,将综合采取窗口指导、监管约谈、调整履职评价及监管评级、实施现场检查、暂停房地产信贷业务、行政处罚等措施,增强集中度管理的严肃性。 

(作者:家俊辉 编辑:李伊琳)

家俊辉

金融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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