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组织线上商品采样不合格率近四成,专家呼吁加大对电商平台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

爆料通洪晓文 2021-03-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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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的一年,由于疫情对社交隔离的要求,互联网购物呈现井喷式增长。“平台经济”走进千家万户的同时,也对原有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商品质量监管方式、规则带来了新的挑战。

2021年“3.15”前夕,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联合消费者网对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发布的比较试验结果进行了汇总分析。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在中消协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消协组织2020年发布的1191件测试商品中,线上采样不达标率为38.70%,线下采样不达标率30.64%。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人之一的河山教授表示,网络商品不达标率较高,主要是电商平台的责任太轻。网络商品的销售商家地域很广,消费者遇到问题找销售商家维权的成本很高,平台一般只要提供商家联系方式就可以规避责任。所以应该继续加大平台的责任划分,对于明知或应知平台内存在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平台不仅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而且消费者可以依据消法要求惩罚性赔偿,让平台承担与其地位或获利相称的责任义务。

线上采样不达标率高于线下

据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统计,在中消协以及北京、上海、深圳等消协组织2020年测试的1191件商品中,线上采样832件,不达标的322件,不达标率为38.70%;线下采样359件,不达标的110件,不达标率30.64%。这说明线上采样商品不达标率明显高于线下采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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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消协组织线下采样主要来自各地的商场、超市及有关实体市场等;线上采样主要来自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苏宁易购、唯品会、小米有品、小红书、网易严选、1号店、抖音等电商平台。

在832件消协测试的线上采样商品中,拼多多54件采样商品有37件不达标;抖音平台,采样商品不达标率也达到了六成;此外,苏宁易购、唯品会和1号店3个平台均有四成或四成以上样品不达标,淘宝天猫、小米有品和京东商城均有三成以上样品不达标,网易严选和小红书的采样商品达标情况相对较好。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周清杰指出,电商平台商品质量问题多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在于流量经济之下的低价销售模式导致商品质量存在诸多隐患,而与此同时,这些低价商品的消费者往往也属于低收入群体,品牌意识较弱、维权意识也不强,从而存在质量不达标率高但相关商品消费的诉讼较少的情况。

家用电器类商品不达标率达73.86%

在此次纳入统计的全国部分消协2020年测试的1191件采样商品中,主要涉及服装鞋帽、儿童用品、日用百货、家居产品、家用电器、医疗保健、电子产品和房屋建材等8种商品类型。其中,家用电器类样品不达标率最高,不达标率为73.86%,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性能不佳、耗电量大、标识不规范以及设计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其次是家居产品、日用百货和房屋建材类样品,不达标率分别为56.02% 、44.74%和40.00%;此外,儿童用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8.27%,服装鞋帽类样品不达标率为26.90%,电子产品类样品不达标率为10.00%,医疗保健类样品不达标率为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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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测试不达标商品类别分布情况。数据来源: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

其中,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部分儿童用品测试不达标问题相对突出。例如,上海市消保委公布的童鞋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有6件童鞋样品检出邻苯二甲酸酯超标,3件童鞋样品检出重金属超标。其中,智趣猴童鞋旗舰店销售的儿童旅游鞋,以及标称由七波辉(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潮范网布童鞋,检出邻苯二甲酸酯超过限量值100倍以上。研究表明,邻苯二甲酸酯可通过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干扰内分泌,危害男婴的生殖系统发育。

多位专家呼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监管

日前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事项,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此次发布的全国部分消协组织2020年比较试验汇总数据,及其反映出的线上商品不达标率较高的问题,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平台内销售商品不达标率较高,说明平台内商品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可能在规则制定或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漏洞和短板,或者存在把关不严、管理不力、责任不强等问题。“平台需要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平台内的销售假冒伪劣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孙颖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线上销售假冒伪劣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对跨区域网络案件加大查办协调力度,加强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用监管,根据平台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型,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较高、信用较差的平台或商家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则呼吁,平台应当依法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的审核义务,强化平台治理,利用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如果发现商品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

除了加强对平台经营的监管与完善相关规则之外,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指出,线上商品生产厂商不规范亦是主要的问题,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线上商品生产的源头管理。他还认为,产品质量保障不仅是政府的职责,各大消费者组织、社会组织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建立起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协同治理的质量监督与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例如,相关社会组织机构可以进一步加强各类消费提示与帮助,特别是专门针对老年消费者的警示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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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晓文 编辑:陆跃玲)

洪晓文

评论版编辑/智库研究员

毕业后即投身于社会智库事业的“智库人”,致力于为读者提供更多元、更专业的时事评论。长期追踪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分析,聚焦新兴产业、城市治理、人口结构等话题,欢迎交流,微信:1356036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