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3月11日高票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议案,授权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亦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从制度设计上全面贯彻「爱国者治港」的原则,为维护国家安全及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从而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在宪法及《基本法》的框架下,「爱国爱港」就是对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在内的特区管治架构人员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也是他们应当遵从的政治伦理。这并非是由中央及香港特区独创的,相反是国际公认的价值取向。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容许从政者不尊重自己国家民族、主张分离主义、勾连境外势力等,不仅不能担任公职,还要负上刑责,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基本定律。
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依照宪法及《基本法》授权香港特区实施一国两制,以及享有高度自治权,既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方案,也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同时,一国两制也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制度,即使中央、特区政府及香港市民均抱有良好意愿,落实过程也必然会出现困难。
事实上,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仍存在漏洞,一些主张「港独」、「揽炒」的激进势力通过选举进入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区议会等架构,他们利用公权力散播极端主张,从最初的扰乱议会秩序、拉布拖延政府法案,到公然乞求外国制裁香港,甚至包庇黑暴协助罪犯潜逃等,导致行政主导不彰,经济民生拖垮,破坏中央与香港的互信,对特区的管治及宪制秩序产生巨大的冲击。
如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及《基本法》,行使香港特区的创制权,以及管治体制和选举制度的决定权,对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的改革,增加对选举委员会的赋权,他们既选出行政长官,也选出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更享有提名立法会议员的职能。此举一来拨乱反正,排除「反中乱港者」进入体制内;二来是强化行政主导,增加行政长官的执政能力,使行政立法关系能够步调一致,令特区施政得以顺畅。
回归以来历次政改争论,香港社会一直照搬西方的理念,偏重于争论民主成份的多寡,而忽略了保障国家的主权安全及核心利益,导致香港的政局荒腔走板,才令中央不得不出手收拾残局。观乎近年来西方民主政体,既得利益者垄断政经资源,加剧了社会不公,民粹主义与极端政党乘势崛起,陷入了制度失效、社会失治的困局,这与香港的情况甚为类似。香港回归廿多年来,政制日渐开放是不争的事实,立法会直选议席比例从33%增至57%,但经济、民生有否得以改善呢?相信大家心中有数。
必须强调,制度设计固然重要,但我们不能将所有的希望放在制度上,如何治好香港才是关键,只有爱国之心而缺乏治港方略,显然是不够的。「打铁还需自身硬」,未来特区管治团队及建制派应当「舍小家、为大家」,要以香港社会整体利益为重,为市民的福祉兴利除弊,并以专业务实态度参政议政,敢于触踫既得利益,集中力量解决经济民生问题,以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展望未来数年,如果特区政府在经济民生方面交不出具体成绩,这不仅愧对中央,届时动乱死灰复燃,实在是不可不察。
中国人管治思维向来讲求「道」和「术」的关系,「道」就是大目标,「术」就是具体办法,「术」归「道」管。中央大刀阔斧改革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确立了只有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才是改善管治,解决当前政经困局的根本之道,「爱国爱港」就是「道」,「良政善治」就是「术」 。只要秉持一国两制的初心,香港定必能走出困局,重新出发!
丘健和
香港青年时事评论员协会会董
城市智库成员
文章来源:《港人讲地》
(作者:城市智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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