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市场启动前北京新举措:将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21低碳见习记者王晨 2021-03-24 21:31

全国碳市场将于6月底前启动,北京在碳交易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又有新的动作。

3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

《实施方案》还提出,将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提高使用绩效。健全补偿机制,补偿资金与环境质量改善相挂钩,并用于生态环境保护。

此外,北京还将完善绿色生产的制度和政策导向,督促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引导民营企业等其他主体参与,推进源头减排。监督石化、电子等重点行业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项目。推进工业开发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绿色低碳化改造。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在去年3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指导意见》)提出的7个主要目标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的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增加了“风险防控”“联防联控”两个体系,调整形成了“监管”“政策”两个体系。

体系上的细化和完善,对于环境治理工作起着关键作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北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构建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各项举措更好地落地,因为环境问题牵涉广泛流动性强,没有健全联动的区域联防联动体系往往会事倍功半。

但林伯强表示,略显遗憾的是,此次提出的仅是北京市范围内的联动机制,和外省如何实现有效联动并未在此次的实施方案中提及,这或许会成为将来北京市需要关注的重点。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发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健全绿色产业投融资体系,支持产业升级。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推进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险、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提升国际绿色投融资服务、气候风险评估、绿色技术与产业合作等功能,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林伯强认为,各地还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体系。“北京毕竟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城市,能源结构很好,污染的企业也很少,所以北京出台的金融扶植举措会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但不会很强。”

绿色金融是我国近些年推进的重点工作。实际上,自2017年起浙江、广东、新疆、贵州、江西等地就已经设立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适合本地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和绿色金融政策。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文认为,在全国层面上还是要统一实施相关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在此基础上允许地方因地制宜地进行政策创新,从而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环境治理上的作用。

以价格杠杆推动环境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所说的“补偿机制”,指的并非是对在环境治理方面加大投入或牺牲一定效率的主体进行补偿,而是“谁污染谁治理”的治理思路。如何在实践过程中实现补偿资金的效率最大化,《实施方案》提出将其直接与市内各地区的生态环境质量是否改善和提升挂钩。

许文认为,通过将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安排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指标考核结果挂钩,实行奖优罚劣,加大对完成综合性生态保护目标的正向激励力度。林伯强院长也指出,这将是接下来政策进一步细化的重点。

这并非北京市第一次通过利用经济杠杆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北京市自2013年起试点碳市场开市至今,已辐射至电力、石化、热力、水泥、高校、医院、政府机关等能耗产业、公共机构以及服务业,完成碳交易排放配额4149万吨,涉及金额17.45亿元。

北京市还在一些更细化的环境治理领域内对经济杠杆的有效利用进行了相应的探索。2015年9月北京市环保局通报,自当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利用经济杠杆促进PM2.5前体物的减排。到了2017年,北京市的PM2.5年均浓度就已经下降至58微克/立方米,实现了国内外普遍认为难以完成的目标。而这一数值在2015年是80.6 微克/ 立方米, 超过国家标准1.30 倍。

在此前的基础之上,北京市在此次的《实施方案》中提出应当调整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收费机制,以及水电等价格机制。许文认为,其目的应是针对目前偏低的收费水平的状况,适当提高收费水平,促使排污者调整行为。

林伯强表示,目前很多生产生活中的污染浪费问题久病成疴,与惩罚程度太弱有很大关系。相应的污染浪费成本一旦上升,自然能使这些违规主体受到最直接的经济影响。“收费水平的提高,从企业看会增加其排污成本,但这是企业应该承担的合理成本,才能倒逼企业治理排污。”许文说道。

林伯强认为,这里提到的“处罚”措施和上述“补偿机制”可以形成一个环境治理问题的链条,为环境治理相关活动提供更宽裕的资金,但相应的收费机制与价格机制该如何制定,还需要通过一个相对科学健全的考量机制提供定价依据。

(作者:见习记者王晨 编辑: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