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长刘昆: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我们要坚持从国家总体安全和财政可持续发展出发,抓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努力实现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文中指出,该文4月8日发表于《人民日报》。
刘昆指出,一是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将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作为红线、高压线,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总责的要求,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二是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加强执行监测,结合直达资金管理,动态掌握基层执行情况,严禁挤占挪用“三保”支出,对“三保”保障不到位的地区,督促地方及时调整预算予以补足,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
三是逐步健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财政财务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从“成本费用约束”向“风险管理控制”转变,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隐患。
刘昆还表示,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安排赤字、债务、支出规模,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广义看,地方债主要包括法定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其中,法定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普遍认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一些市场机构测算,隐性债务规模大约在40万亿左右。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各地预算报告梳理发现,浙江、四川、山西、甘肃4省份完成2020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宁夏、河北、内蒙古、江苏、江西、广西、河南、新疆8省份超额完成化债任务,其中河南、河北、宁夏连续3年超额完成化债任务。
但形势依然严峻。江西省财政厅称,政府法定债务逐渐进入偿还高峰期,存量隐性债务化解难度加大,财政运行仍将处于“紧平衡”状态;甘肃省财政厅指出,省级及部分市县政府法定债务指标逼近警戒区间,举债空间收紧,一些市县偿债压力大。
(作者:杨志锦 编辑:马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