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快评:处罚乐视造假,因为重要,所以还没结束!
4月12日晚,乐视网公告,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合计罚款2.4亿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元。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乐视网这一长期以来A股最为著名的造假案例之一似终于“盖棺定论”。
根据披露,乐视网的造假分为五大点,第一是IPO和后续定期披露文件造假,第二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第三是未披露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第四是未如实披露贾跃亭及其关联方履行借款承诺等情况,第五是2016年非公开发行构成欺诈发行。
北京证监局这次对乐视网和贾跃亭的罚款,适用的是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前的老刑法,因此罚款金额按照顶格处理只能占到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的5%。如果按照新刑法,可以处罚到20%以上1倍以下罚款,那就不是2.4亿这么简单了。同时,法案修改前还有一条,“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就是说,北京证监局这个处罚之后,相关检察机构可能对贾跃亭以及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实施起诉,相关责任人员难逃刑事处罚。
对乐视网和贾跃亭的处罚,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必然留下历史的印记。乐视网长达十年的财务造假,以及其他非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且至今为止相关责任人滞留海外未归,对中国证券市场造成的伤害特别巨大。监管部门这次出手,顺应了民意,也弥补了自己长期缺位的尴尬。本次处罚之后,因乐视网造假而受损失的股民,可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利。不过,从乐视网的情况来看,该公司财务早已破产,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很难弥补,甚至少量弥补也不可能。
本次处罚之后,我们还要继续观察进一步的司法行动是否往前推进,如此才能证明中国证券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处罚也警告未来希望钻资本市场漏洞的参与者,切莫以身试法,刑法修正案之后,处罚金额和刑期大大增加,威慑力更大。
(作者系资本市场资深从业者)
(作者:向小田 编辑:李靖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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